我在七月八日接到一個民意調查公司的邀請,該公司接受內政部委辦一個研究案,需要學界提供意見。研究案名稱為:「老人福利機構開放營利組織經營及運用PFI制度之可行性意見調查分析。
金管會去年底提出《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的重大修改,正式為保險資金投資社會福利事業開門。此舉引起社會各界批評,指摘政府不將照顧公共化,反將照顧商品化。
3月31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送立法院審議的「長照服務法」草案,宗旨是「確保服務品質,保障接受長期照護者之權益」。但是這部「長照法」真的能確保服務品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