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前線 從林子文解雇事件看當前工會運動路線

2007/09/20
工會人士

新海瓦斯工會幹部、工運人士林子文,於今年4月公開指出新海瓦斯疑似長期超收管線維護費用,有損消費者利益,隨即遭到公司打壓,無理由、無預警解職。以下將從公司治理與工會路線兩方面來理解林子文這一個工會幹部行動所蘊含的意義。

英美與德國對於公司治理存在兩套根深柢固的相異觀點:英美主張股東權益至上,企業存在的目的是在為股東賺錢,企業經營層與工人的利益是合而為一的,公司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通常不擔任董事。德國的思維在政治上是籠絡工人階級,試圖將具有造反潛能的工人籠絡進資本主義體系,因此出現二戰後的產業民主;在經濟上,德國篤信利害相關人模式,企業除營利之外必須擔負社會責任,兩相結合之下,勞動者是企業最重要的利害關係人,雇用2千人以上之企業其監事會必須有勞工代表1/2,與英美等國利用大量「獨立董事」,大異其趣,然反映在現實世界,設置獨立董事的美國企業淘空不斷,安隆(Enron)即為其中代表,反觀迄今未有獨立董事制度的德國,則少聞企業淘空等自殺行為。

的確,在企業工作多年的勞動者,對企業內部營運的利弊得失往往比「空降部隊」的獨立董事知之更詳,這一點殆無疑問,但面對的還是老問題:作為勞動者代表的「工會」,要如何自處?這裡頭至少有兩條路線。第一條是我們熟知的企業工會(business unionism)路線,工會基本上與企業立場一致,旨在內部進行經濟與勞動條件的協商;另一條是社運型工會,工會與社會上的團體維持合作關係,對政治與企業進行直接的社會監督。

從此角度出發不難發現,即使台灣曝光頻率最高的那些工會,仍怯於揭發公司之弊端,因此往往與消費者團體、民間社團處於對立的局面,也因此,大部分的工會運動在台灣一直無法躋身進步運動之列。除了工會組織率低落之外,工會自己的行為取向往往落入了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先前的假定,在企業與社會的天平中擺向企業的一方,難以建立工會在社會的信任感,公司法因此更向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傾斜,與工會界十餘年來倡議的「產業民主」,顯然是背道而馳,包裹在產業民主外皮下包的仍是企業工會主義內餡,侷限性不言可喻。

林子文站在公共利益立場監督企業,就為工會的社會定位打出了另一條不同於以往企業工會主義的戰線,9月26日上午9時,一群工會界的朋友將赴台北縣政府呼籲公權力介入此項勞資爭議,讓堅持公益的林子文能夠立即復職,讓我們一塊兒到現場聲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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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先生
首先,我表明我並不欣賞林子文先生,因為他太積極支持周錫瑋選縣長,但今天如此下場,我深表同情。
其次,倪先生的發言太膚淺,我簡要說明如下
1.涉及企業治理的內部告發的保護
2.涉及解僱保護
3.涉及不當勞動行為的保護

樓上的 "台灣人"先生,您有所不知…
林子文並無 "積極支持周鍚瑋",
他只是 "積極反對曹愛蘭"。
下次縣長選舉,我們又會 "積極反對高寶華"!

縣長關我們屁事?
我們的思考是從勞工立場出發;
新海工會內部或有八成偏綠,
卻都一致 "積極反對曹愛蘭"。
(您該不會不知曹愛蘭如何讓工人反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