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爭議,牽涉到「藝術」與「歷史」詮釋的諸多複雜問題,特別是在面對台灣長達40年軍事戒嚴統治的歷史尚未釐清之際,很容易簡化成「詮釋權爭奪」,而為特定政治目的服務的格局。曾經規劃「綠島人權紀念園區」,並且在民進黨時代協助過「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台灣人權景美園區」的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林世煜,透過2003年《白色封印》(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人權之路─台灣民主人權回顧》(2002、2004,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等工作,進行了一些對這些歷史的整理工作。
「不要用政治鬥爭的方式來看這些事情」,林世煜說「在現代的人權與司法體系上,對於軍事統治的歷史,已經有它的一套看法;就以蔣政權在台灣的屠殺為例,不管左派人士、民主人士,或者台獨份子,他們組織讀書會、政治團體、從事政治活動,只要對社會沒有『明確而立即的危險』,政權就不可以用鎮壓、整肅的方式來對付它的人民。」也就是說,林世煜找到「人權」這一個普世價值為支點,支撐起了缺乏同質性的所有軍事戒嚴受難者的歷史。
但是這個「支點」是不是能被所有的人接受,仍然是可疑的,特別是「政治犯」本身的動機與對自身被鎮壓的歷程,並不能以「政權破壞人權」這樣的概念來加以涵蓋,對於丘延亮「我是政治犯、應該被關」這樣的看法,林世煜認為,就脫離了「人權」的概念,「這是前現代的觀點」,他不能接受。
對林世煜來說,「不介意意識型態,讓受難者暢所欲言」這件事情是重要的,就以其之前做過如《白色封印》等口述歷史的工作,「裡面有很多是共產黨,紅的綠(獨)的都有,他們的共通點都是反對藍的,希望從不同的地方找出路」;「有一些人(左統派的)會覺得現在平反沒有意義,要等到『紅色祖國』來統治台灣再談這些問題」;面對這些差異,林世煜認為,「呈現不同受難者的歷史是起碼的事。」
雖然如此,在對官方一片批判的條件底下,「非官方」有沒有可能透過「人權園區」這樣的機制,去做到什麼事情呢?「如果真的要由民間來做,需要有規模、常駐性專門來做這件事情,這現在沒有任何NGO做得到;民進黨時代,陳文成基金會不敢接,彭明敏基金會也沒有這個能力」,而不僅是「能力」的問題,在現在基本歷史事實都缺乏的條件下,很多事情根本做不出來。
就以這一次引起爭議的「汪希苓特區」來看,在陳嘉君事件之後,汪希苓這個人幾乎成為軍事戒嚴下「情治單位」的代表,但是如果看汪希苓在整個情治系統裡的地位,以及「情報局」本身的業務是對外國的工作,其實與國內的鎮壓關係不大;加上汪希苓入獄的直接原因「江南案」,到目前為止,真象不明,一般的看法,汪希苓甚至只是「高層(許多猜測直指元兇是蔣經國)」的「代罪羔羊」。
在歷史沒有釐清之際,因為這樣的事件,讓汪希苓無端再受一次罪名是不是公平?林世煜認為,的確有許多該釐清的事情都沒有釐清,不過如果要認為「汪希苓也是受害者」,那這樣「受害者」的標準未免也太寬鬆,在當代法律與人權的觀點,對於汪希苓這樣的執行者也是要追究其責任的。
而這一次問題的根源,是文建會的標案,並不是游文富「選擇」了汪希苓的軟禁區做創作,而是標案就是這樣的,「文建會希望『美化』這個讓他們覺得尷尬的地方」,林世煜說,他看到游文富在事情發生的時候跑出來哭,說「我哪裡有講汪希苓、我沒有榮耀任何人」,就算這個作品只是表達「在裡面的人對外面自由的渴望」,但是哪裡有人可以「完全把歷史事實、人物、時間地點,還有那些強烈的對比完全不顧,抽離現實到荒謬的地步?」,林世煜認為,如果是因為標案的關係,這樣的案子「可以不要接」。
在由國家做有問題,民間又還沒有能力做的條件下,林世煜認為,對歷史事實的還原、調查這些大結構沒有完成之前、而大家又「剛剛開始學習不用政治鬥爭的方式做事情」,園區應該保存下來,「以儘量少做為原則,只要有一些必要的描述就可以了,把功夫花在研究工作上;至於園區,則不可以把它當作『閒置空間』、搞商品化」林世煜說。
景美人權園區爭議系列
[之一]人權與藝術之爭?政府是最大兇手 [之二]王墨林:陳嘉君心裡住了個警總 [之三]丘延亮:我是政治犯,應該被關 [之四]自主工聯:接展場不怕被收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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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景美人權園區爭議之五] 林世煜
游先生在園區展覽部落格裡說:
五時我鑽進睡袋中,身旁相伴著審判中的汪希苓等三人。夜裡,沒有夢,沒有我可以期盼的夢境來加持,只有路過車胎黏稠著雨水聲,快速的再再重覆著。在這被遺忘多時的安靜囚屋裏,誰說「水過無痕」?想必海軍出身的汪希苓的雨夜,肯定是愁悶滯礙的!
http://jingmei-contemporary.blogspot.com/2009/11/blog-post_14.html
「牆外」這件作品是表達著人類天生的喜愛好自由!相對於汪希苓軟禁區牆內以及園區內各建築的沈重時空背景、記憶,囚牆以外,更顯得它的意義與價值。
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6487281123969269802
但同樣這位游先生卻又說:
「我哪裡有提到汪希苓,我沒有榮耀任何人..................」
那麼,我們到底該相信哪個游先生?相信入夢時有汪相伴,努力體驗著汪的苦悶的游先生?還是相信事件發生後,自稱去政治化去意識型態的游先生?
Re: [景美人權園區爭議之五] 林世煜
裝置藝術大師游文富作品欣賞:
慶祝雙十國慶裝置藝術
http://www.wretch.cc/blog/amberyang/25069350
精品中的精品 愛馬仕(Hermès)
http://www.anb.org.tw/coverstory_content.asp?ser_no=649
鄉親們,這一切都是藝術啊,你們這些土包子不要用政治介入啦,不然我就哭哭加崩潰
Re: [景美人權園區爭議之五] 林世煜
我很認真地看了游文富之前幫「雙十國慶」以及「中正紀念堂」設置的所謂裝置「藝術」,手法竟然和這次在景美人權園區汪希苓的作品如出一轍,就是拿一堆竹子包圍起來純淨、飄渺、空靈的美學經驗。
撇開這次的爭議話題不談,光由藝術面來說,游文富也真是夠混的了。竟然禮讚國家機器慶典以及禮讚中正廟的作品手法,沒什麼更動就拿來做關於白色恐怖的政治藝術,不但偷懶到極點,創作倫理上也極為不妥。
一樣的東西,既可以用來稱讚國家機器,又可用來遙想白色恐怖幫兄的囚禁「心境」,這不是作賤受難者,又是什麼?
好懶好混好可怕的藝術包商,真的是哪裡有錢可以承包就往那邊鑽嗎?
Re: [景美人權園區爭議之五] 林世煜
活體兔慘遭"藝術家"不人道對待...
http://rola-note.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html
台灣的藝術「家」究竟是出了什麼毛病?
Re: [景美人權園區爭議之五] 林世煜
<br /><img border="0" src="http://p6.p.pixnet.net/albums/userpics/6/4/413064/1208026460.jpg" /> http://blog.pixnet.net/blackbeartw
黑狗:
當時國安局位階才負責國外情報業務。
國安局兩個副局長,一個負責國內保防與情報內線佈置、另一個負責國外保防與情報據點。汪希苓曾擔任國安局副局長是負責國外保防與情報據點,所以後來汪希苓轉任接替梅可望國安局駐美特派員的情治職務。
負責美國情治幾個系統,是國安局、警備總部、國防部駐美武官(武器情報與採購)、國民黨海工會。
當時「情報局」本身的業務是對中國保防情報的工作。
情報局與美方有非正式協議或默契,不得在美國境內進行策反(中國高幹與民運人士)。江南案後,情報局完全不得於美國境內辦理情報業務。
江南經夏曉華牽線、成為情報局領薪線民,主要是往來中國的情治、中國民運與高幹的情報蒐集與策反。這是多方證實且有明確證據的部分。
江南案基本上也是情報局對中國保防業務延伸所致,並非情報局進行美國情治業務。
所有人權 皆為平等 聲援游文富
文/視覺藝術聯盟聯合宣言
一個進步的社會,「人權受害者」應該是愈來愈少,但是我們正好相反。政府的無能,讓更多人受害。
幾千年來,藝術家將作品呈獻給觀眾時,他就處於一個脆弱的地位,他精心的作品之所以可以完整、美好地展現並與大家分享,靠的是對觀眾的信賴,無論喜歡或不喜歡,作品都至少會受到保護。但是今天,台灣藝術家面臨前所未有的威脅,因為政府的失職,人民的憤怒已經氾濫到彼此互相傷害,藝術創作因此岌岌可危。
我們不能想像,如果有一天,台灣的藝術家都不敢展出時,會是怎樣的情況?這些年來,文建會的政策總是因非文化性的需求而頻繁的斷裂、轉彎,不曾給我們清楚的文化發展願景,不曾善盡文化資源與資產的保存與活絡,更不曾理解積極的文化補助策略對於一個國家未來競爭力的潛能有甚麼意義與力量,現在,我們只能在此卑微的請求,可不可以給我們創作人權最起碼最起碼的保障?
我們是最不可能去歌頌白色恐怖的一群人,我們是對台灣充滿創傷的歷史最深刻體認的一群人,我們是對不同族群的特殊處境最深入觀察並同理的一群人。我們的工作,是要去探討社會疾病、轉化仇恨,並深化民主社會因自由所累積可貴能量的一群人。但是,今天我們卑微的工作竟然受到最大的傷害,我們對創作的理想竟然被折斷,我們對身為台灣藝術工作者的榮耀竟然被徹底毀滅踐踏。
五天來,沒有道歉,沒有公開提出修復被破壞藝術品的計劃,也沒有對藝術創作者作品安全保障的宣示,更沒有文化主管機關對藝術創作與展陳應免於受威脅的承諾。
盛主委說:這是一個個別事件而非一個普遍現象,但是,歷史多所殷鑑,所有人權遭遇恐怖緊縮的時代,都開始於一個個別的事件,以及人們對於個別事件的冷漠與妥協。
我們今天聚在這裡,是因為相信,並且重申這項主張:
人權的完整性不能折衷,人權的完整性也不可以有優先、次要或競爭的問題。
創作人權,應該與其他所有人權的價值被一樣平等看待、一樣受到珍惜。
我們今天在這裡,是要質問:
台灣的創作人權何在?
在台灣從事藝術工作的意義何在?
我們到底還要被犧牲多久?
做為一個國家最高文化事務的唯一主管單位,對藝術創作被破壞、創作人權被戕害,文建會甚麼時候才會提出具體的措施?甚麼時候才會理解到,至少至少,必須保護創作人權之終極價值,文建會也才有他存在的基本價值?
文建會如果連藝術家基本的創作人權都不能保障,請問,文建會存在的功能到底是什麼?不要再讓藝術成為不斷被消費的政治工具!
我們今天在這裡,也要聲明:
我們衷心尊敬台灣早年的人權鬥士們在台灣民主化的進程不可抹滅的犧牲與貢獻。我們也理解,並且誠摯的,尊重受難家屬心中歷經了漫長的歲月仍然難以彌平的歷史傷痕。
但我們仍然無法同意,有人以為,他的人權,更優先、更高尚於其他人的人權,甚至秉此作為犧牲他人人權的正當性。
在此,要呼籲我們所尊敬的人權工作者,你們比別人更應該尊重與理解:所有人權 皆是平等!
在此,更期待台灣的人權工作者們,終有一天,能與在台灣長期處於弱勢的藝術創作者擁抱在一起,一起呼籲:台灣需要從尊重創作人權、並且一視平等的尊重所有人權開始,學習走向真正人權國家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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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分
Re: [景美人權園區爭議之五] 林世煜
藝文圈的「所有人權,皆是平等」,其實讀起來蠻怪的,稍微想一下也知道,人權在實然面是具有不同層次的,經濟人權、政治人權、社會人權,這些都比創作人權要基礎地多,可以說沒有前三種基本人權,也很難說會有獨立自主,具備批判精神的創作人權,沒有政治、經濟、社會人權的創作人權,最後也只能像是沒有下層建築的打高空與意識型態遊戲(但卻以為自己是沒有意識型態的)。要說所有人權都是平等的,雖然講起來暢快又正當,但也只能一種唯心式的,自我感覺良好的提法。
藝文圈的論述能力這麼差啊,難怪連去文建會抗議都要用「快閃」的模式,要文建會「硬起來」對抗受難者,實在讓人感受不到藝文圈嚴肅對待議題的能耐,很令人失望。
Re: [景美人權園區爭議之五] 林世煜
他們當然要軟軟弱弱的抗議
因為他們一堆人等著拿國藝會,文建會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