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有錢,我要把自己買回來

苦勞網特約記者

那天有錢,我要把自己買回來

陳麗絲(關廠失業勞工)

跟你現在看到的工地不一樣,我看不到這些鋼筋水泥 ─ 我看到辦公室、生產線、員工餐廳、宿舍,還有後來被我們自救會整理起來的廚房、客廳跟房間。這裡是我待了25年的東菱電子廠,前15年在這裡工作、結婚生子;後10年在這裡抗爭、過日子。如果不是遇到老闆惡性倒閉,我現在也是高高興興退休了。

10年前,我們老闆惡性倒閉,把員工都丟在這塊抵押給銀行的工廠裡。為了爭取大家的退休金、資遣費,我們開始陸續回來佔領工廠,只是沒想到,日子一過就是10年,(員工)阿仙的女兒從出生到上學,都在這邊從小被看到大。本來是工作上班的廠房,到後來居然變成我們的家。

這是我很驕傲的一件事:是我們靠著自己的力量,把一塊沒有人要的廢墟,一點一點、一天一天地讓它變成可以遮風蔽雨、養兒育女的地方:沒有房子的會員就住進來,其他的會員也把這裡當成第二個家,大家都會過來這裡一起吃飯、過節過生日。所以2年前,這塊地被財團標走的時候,我哭了3次。也許在外人的眼中,財團最後有拿錢出來支付老闆積欠的退休金、資遣費,算是為我們的抗爭畫上一個不錯的句點。可是在我卻覺得,自己是被錢給砸死了。

在跟買主談判的過程中,他們從(每人)一萬塊開始喊價,每談一次就加一點,而每談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想說自己為什麼被人家當成海蟑螂、為什麼這麼沒尊嚴,給人當成豬肉一樣討價還價?所以在點交那天,法院帶幾百個警察、挖土機要來趕我們走的時候,我一滴眼淚都沒流。我很憤怒,我今天要的不是財團給我的錢,我要的是法律規定應該給我的錢;政府真有能力就蓋一間工廠,讓我們能夠繼續工作、賺錢,而不是任老闆超貸脫產、消遙法外,最後還帶頭要來拆掉我們的家。

被趕出東菱這2年來,我儘可能不要經過新樹路,跟東菱有關的東西,也一直放在箱子裡從來沒打開過。我不敢去看、去想東菱。對我來說,東菱這場抗爭到現在都還沒結束;25年來,那裡有太多我的回憶跟感情。有人會說,抗爭不就是為了錢,你們多幸運,最後還是拿到錢了。就像樂生療養院的抗爭一樣,很多人也說政府都已經補償你們了,還想怎麼樣?

我只能說,面對財團、政府,我真正不知道除了拿錢走人還能怎麼辦?我也沒有那個精力、能力去跟外人說清楚,這塊土地對我來說有多重要;我只知道,財團只用幾十萬,就把我的青春、我的人生給買斷了。

聽說明年底這裡就會蓋起一片住宅。如果有錢,我也要來買一間,不管是借給當初幫助我們的團體,或是現在聲援樂生的學生使用,都很好。而且更重要的是,這樣我就可以真正擁有這塊土地,那怕只是一個小小的角落,可是感覺就像是把曾經失去的自己買回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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