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妾身未明,強迫都審會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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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發稿日期:2010年5月12日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不開記者會,僅發採訪通知, 歡迎記者朋友們直接到會場與我們一起關心此議題。

爭議已久的台北大巨蛋案,將在5月13日上午9時30分召開第五次都市審議委員會專案會議,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發表幾點聲明如下:

招標過程違法,監院正在調查 98年9月10日監察院糾正大巨蛋案之後,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繼續向監察院檢舉大巨蛋案招標違法與圖利廠商的弊端,目前監察院正在調查當中: (一) 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之變更,針對不同廠商請求釋疑給予不同的回覆說明,已違反招標公平性。 (二) 本案申請須知公告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變更公告程序,違反促參法與政府採購法之規定。 (三) 本案申請須知公告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變更,違反促參法施行細則第四十條之規定,涉嫌圖利遠雄巨蛋公司。 註: 遠雄巨蛋公司已依據請求釋疑事項回覆說明,將本案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9萬六千坪視為法定容積樓地板面積,進而將最新設計之體育園區開發量增加至18萬1千坪,而北市府竟也同意遠雄巨蛋公司之規劃內容,顯已涉嫌圖利遠雄巨蛋公司。

立即釐清開發量體,都審會不是橡皮圖章 遠雄巨蛋公司目前依據釋疑期間市府回函之「請求釋疑事項回覆說明」,將本案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9萬六千坪視為法定容積樓地板面積,進而將最新設計之體育園區開發量增加至總樓地板面積18萬1千坪,而北市府竟也同意遠雄巨蛋公司之規劃內容,顯已涉嫌圖利遠雄巨蛋公司。 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二十七條「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應將招標公告或辦理資格審查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公開於資訊網路。公告之內容修正時,亦同。」採購法第二十八條「機關辦理招標,其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或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訂定合理期限。其期限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採購法第四十一條「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其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除選擇性招標之規格標與價格標及限制性招標得以書面通知各廠商外,應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機關自行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亦同。」 查本案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之變更,並未納入93年4月15日市府公告於工程會網站之本案申請須知內容更正、補充內容公告稿,之後亦無任何申請須知更正之相關公告,已違反採購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又開發量上限之變更應屬「公告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者」,除應依法公告之外,也應延長等標期。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主張本案送審量體顯已違法,都審會應拒絕成為橡皮圖章,並要求北市府教育局與開發單位立即釐清變更量體公告之相關資料(書面公告資料與網路公告的電磁紀錄),在相關問題未釐清前,停止審查台北大巨蛋開發案。

巨蛋計畫妾身未明,強迫都審浪費公帑 台北市政府在98年9月10日遭監察院糾正後,於同年10月2日發文府教體字第0983720900號函給遠雄巨蛋公司(下稱遠雄),撤銷了95年6月27日同意變更協力廠商(美國HOK S+V+E)的行政處分,同日另函請遠雄恢復原協力廠商(日本竹中工務店),或依監察院意指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之資格」之第三家及其合作意願書。 遠雄不服市府監院糾正後的行政處分,於98年10月30日向北政府提出異議狀,北市府11月19日駁回遠雄之異議;遠雄不服異議遭駁回,遂於98年12月18日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提出申訴,工程會已於99年1月21日、3月11日召開申訴會的兩次預審會,以及4月23日召開第一次申訴委員會進行處理,目前申訴結果尚未出爐。 如前所述,大巨蛋案除了遠雄的得標資格尚有爭議外,其協力廠商也因遭到撤銷都充滿變數,如果最後工程會也駁回遠雄的申訴,遠雄就必須重新找回劉培森建築師與竹中工務店,或是另外尋找第三家協力廠商,如此一來整個體育園區的規劃內容與設計圖說也將大幅修正,在這樣的前提之下,遠雄強迫都審會審查大巨蛋案,根本是浪費公帑的惡劣行為,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主張,都審會應勇敢做出「開發量體與協力廠商之爭議尚未確認前,大巨蛋開發案不予審查」的審查結論,並立即退回拒審大巨蛋開發案。

別再縱容台北市繼續創造BOT笑話 台北市以BOT方式發包興建的公共工程,大都有商業設施比例過高,原始用途遭排擠的問題,以交九案與市府轉運站為例,轉運站功能僅佔總面積的9.4%(交九)與5.7%(市府轉運站),造成周邊交通癱瘓、公共服務水平低落的問題;相信這兩個案子當初一定都有送都審會審查,為何會造成這樣的問題?難道不是台北市政府以「本案BOT已簽約」、「本案為重大公共工程」為由,迫使都審會為避免造成台北市政府違約與公共建設延怠,只能配合既定的審查結論成為橡皮圖章。台北大巨蛋案也是一樣,商業量體佔整個體育園區的70%,這樣荒謬的規劃方式是對的嗎?符合「台北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設置的原始意涵嗎?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呼籲正視環境變化、加強環境保護; 別讓下錯地點的財團商圈金蛋,成為環境災難的源頭…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http://blog.roodo.com/getoutdome get.out.dome@gmail.com 召集人:游藝 0933205638 arthuryo@gmail.com 聯絡人:上官良治 0911245114 shangkuanlc@gmail.com 聯絡人:許容禎 0916153017 s.rongjen@gmail.com

主題: 
活動日期: 
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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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的決議還遠雄一個公道???

市府指出,一直跟遠雄談,工程會的決定並無實質影響,決定也不會改變巨蛋案

工程會:北市有瑕疵 ...

( 金馬李吳該退費??)

http://bit.ly/9X8yBc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敬邀參加99.10.18(一)09:30大巨蛋都審第7次專案委員會議

http://www.farglorydome.com.tw/uploads/byself/Internet.pdf

扭曲比例的建商DM技法

明天再重新上線吧~

游藝

部落格全文如下
要巨蛋,就別再原地打轉(自由廣場-馬的大巨蛋,郝難孵 原文)

10月20日在新莊棒球場的職棒總冠軍第四戰,因連日大雨而延期,急著看象隊全勝KO牛隊要拋彩帶的北部象迷們,當時心裏一定哀號著-「大巨蛋幹嘛不趕快蓋好?」日前藝文界大老們也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控訴因興辦花博造成藝文活動找不到大型場地,要求應落實大巨蛋政策。

其實台北市早在陳水扁擔任市長時期,就已決定將台北市立棒球場拆除改建成大巨蛋體育館,松山菸廠則作為綠地補償的公園用地,並已完成相關準備程序,只差還沒公開招標。馬英九上任後,認為市立棒球場腹地不足,無法提供BOT足夠的商業量體吸引廠商來投標,因此重新規劃大巨蛋落址松山菸廠,並將台北市立棒球場改建成運動賽事租不起的小巨蛋。馬英九錯誤的決策,造成棒球運動與藝文活動,多年來在台北市找不到優質場地的惡果,更摧毀了松山菸廠珍貴的老樹森林。

想必許多人都很納悶,除了綠地保留與樹木移植等環保爭議外,松山菸廠大巨蛋到底為什麼還孵不出來?其實有兩個癥結:
一、馬前市長為了興建大巨蛋,透過都市計劃將松山菸廠的工業區土地,變更為「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並在細部計畫中載明: 「本特定專用區將以文化體育設施使用為主,商業休閒遊憩為輔。」卻沒想到在都市計劃變更通過後,馬市府竟在招標規劃時,將體育園區的體育設施降至三成,商業設施提高到七成,主輔易位;得標廠商依循如此規劃模式所設計出來的體育園區,除了大巨蛋裏的棒球場外,完全沒有任何戶外運動設施,造成都審委員屢屢質疑規劃內容不符「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的意旨,要求應該重新檢討降低商業量體。
二、馬市府在廠商得標後,竟大幅放寬開發量上限,讓廠商得以增設百分之八十的樓地板面積,涉嫌圖利得標廠商,造成體育園區最新的量體,遠超過原環評的1.6倍,致使原有防災疏散空間受到嚴重的擠壓,商業量體暴增所引起的交通衝擊也隨之而來,但歷次審查會上得標廠商均無解決問題的誠意,僅以經過美化的不實數據製作於報告書之中,造成負責審查交通衝擊的委員們大發雷霆。而且在委員們要求降低量體時,得標廠商竟然以縮減地下停車場來因應,讓停車問題與交通衝擊更加擴大。
這兩個癥結點,最後成為大巨蛋計畫走入死胡同的最大原因。

都審委員就曾表示「4萬席是大巨蛋必要的規模,這樣才能在舉辦藝文或體育活動時,有效分攤票價提供較為便宜的門票,讓一般社會大眾也有機會接觸高品質的藝文表演,進而催化與提升台北市民的藝文水平。」但這樣必要的規模也成為大巨蛋選址上的緊箍咒,因為位於台北東區核心的松山菸廠,完全無法承載如此龐大的量體。

綜合民間各領域專家學者所組成的都審與環評委員們,歷次審查中一再提出質疑:『在開發密度極高的台北東區一個L型的基地上,要塞進一顆四萬人的大巨蛋是非常大的考驗,更遑論基地裡還得興建比巨蛋大兩倍以上的商業設施。』委員們更直言:『本案超過松山菸廠環境涵容量的上限。全案要解套,存在著更高位階需要解決的問題(重新選址)。』
馬前市長在卸任前簽下大巨蛋BOT合約,留下大巨蛋弊案的爛攤子,繼任的郝龍斌市長竟也傻傻地繼續孵了四年,不願面對選址錯誤的真相,讓拖延了十多年的大巨蛋繼續原地打轉。

大巨蛋案在去年遭監察院糾正後,BOT合約違法爭議也隨之浮出檯面,肇因於馬市府在議約期間,大幅增加得標廠商的有利因素,自願屈居於合約弱勢的一方,特別是五十年的興建營運期間內,如因得標廠商無法經營或違約而解約,北市府須以鑑價結果買下所有建物,問題是:「我們的經濟景氣真的可以持續好上五十年嗎?」而且這樣保證收購的好康,在招標時完全沒有公告出來。如此黑暗又不利於北市府的合約,在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的把關下,已使得標廠商無法依BOT合約所訂期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出現了解套的好機會:

得標廠商(乙方)已因無法依合約所訂期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違反大巨蛋BOT合約的規定,北市府除開罰新台幣叁佰萬元外,更因「乙方違約」,已兩度限期改善(第一次限期6月30日,第二次限期在年底前),取得無償解約的尚方寶劍,只要得標廠商無法在年底前改善完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北市府就可以「無償解約」。

得標廠商四年拿不到建照已經違約,改善期限延到今年12月底,職棒球迷與藝文團體要求落實大巨蛋政策,就應該說服台北市政府年底一到趕快解約,並重新思考蛋要下在哪裡? 繼續留在先天條件不良的松山菸廠原地打轉? 還是重新選擇交通方便又腹地廣大利於防災疏散的地點? 大巨蛋只能蓋在已經塞爆的臺北市? 還是可以選擇下在有捷運的新北市重劃區來帶動當地區域發展 ?我們已經給下一任市長重新選擇的機會,由衷期盼未來的台北市,能真正擁有一座結合公園綠地與各項文化、體育設施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

http://blog.roodo.com/getoutdome

馬的大巨蛋,郝難孵
◎ 游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2/today-o4.htm

日前藝文界控訴因興辦花博造成藝文活動找不到大型場地,要求應落實大巨蛋政策。其實台北市早在陳水扁市長時期,就決定將市立棒球場拆除改建大巨蛋,只差還沒公開招標。馬英九上任後,大巨蛋重新選址松山菸廠,市立棒球場改建成運動賽事租不起的小巨蛋。馬英九錯誤的決策,造成棒球與藝文活動多年來在台北市找不到優質場地的惡果。

松山菸廠大巨蛋孵不出來,其實有兩個癥結: 一、馬英九為了興建大巨蛋,將松山菸廠的工業區土地變更為「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並在細部計畫中載明:「本特定專用區將以文化體育設施使用為主,商業休閒遊憩為輔。」卻沒想到在都市計畫變更通過後,馬市府竟將體育園區的體育設施降至三成,商業設施則佔了七成,主輔易位,造成都審委員屢屢質疑不符「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的意旨。二、馬市府在廠商得標後竟大幅放寬開發量上限,讓廠商得以增設八十%的樓地板面積,涉嫌圖利得標廠商,造成體育園區最新的量體,遠超過原環評的一.六倍,原有防災疏散空間受到嚴重的擠壓,商業量體暴增引起的交通衝擊也隨之而來。

都審委員就曾明白表示大巨蛋選址有問題:「在開發密度極高的台北東區,要塞進一顆四萬人的大巨蛋是非常大的考驗,更遑論基地裡還有比巨蛋大兩倍以上的商業設施。」「本案超過松山菸廠環境涵容量的上限。全案要解套,存在著更高位階需要解決的問題(重新選址)。」馬英九留下大巨蛋弊案的爛攤子,郝龍斌竟也傻傻地繼續孵了四年,不願面對選址錯誤的真相,讓拖延了十多年的大巨蛋繼續原地打轉。

得標廠商四年拿不到建照已經違約,改善期限延到今年十二月底,藝文團體要求落實大巨蛋政策,就應該說服台北市年底一到趕快解約,重新思考蛋要下在哪裡?選個交通方便腹地廣大又利於防災疏散的地點,很難嗎?我們已經給下一任市長重新選擇的機會,由衷期盼未來的台北市,能真正擁有一座結合公園綠地與各項文化、體育設施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

(全文詳見http://blog.roodo.com/getoutdome,作者為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

明天再重新上線吧~

游藝

部落格全文如下
要巨蛋,就別再原地打轉(自由廣場-馬的大巨蛋,郝難孵 原文)

10月20日在新莊棒球場的職棒總冠軍第四戰,因連日大雨而延期,急著看象隊全勝KO牛隊要拋彩帶的北部象迷們,當時心裏一定哀號著-「大巨蛋幹嘛不趕快蓋好?」日前藝文界大老們也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控訴因興辦花博造成藝文活動找不到大型場地,要求應落實大巨蛋政策。

其實台北市早在陳水扁擔任市長時期,就已決定將台北市立棒球場拆除改建成大巨蛋體育館,松山菸廠則作為綠地補償的公園用地,並已完成相關準備程序,只差還沒公開招標。馬英九上任後,認為市立棒球場腹地不足,無法提供BOT足夠的商業量體吸引廠商來投標,因此重新規劃大巨蛋落址松山菸廠,並將台北市立棒球場改建成運動賽事租不起的小巨蛋。馬英九錯誤的決策,造成棒球運動與藝文活動,多年來在台北市找不到優質場地的惡果,更摧毀了松山菸廠珍貴的老樹森林。

想必許多人都很納悶,除了綠地保留與樹木移植等環保爭議外,松山菸廠大巨蛋到底為什麼還孵不出來?其實有兩個癥結:
一、馬前市長為了興建大巨蛋,透過都市計劃將松山菸廠的工業區土地,變更為「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並在細部計畫中載明: 「本特定專用區將以文化體育設施使用為主,商業休閒遊憩為輔。」卻沒想到在都市計劃變更通過後,馬市府竟在招標規劃時,將體育園區的體育設施降至三成,商業設施提高到七成,主輔易位;得標廠商依循如此規劃模式所設計出來的體育園區,除了大巨蛋裏的棒球場外,完全沒有任何戶外運動設施,造成都審委員屢屢質疑規劃內容不符「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的意旨,要求應該重新檢討降低商業量體。
二、馬市府在廠商得標後,竟大幅放寬開發量上限,讓廠商得以增設百分之八十的樓地板面積,涉嫌圖利得標廠商,造成體育園區最新的量體,遠超過原環評的1.6倍,致使原有防災疏散空間受到嚴重的擠壓,商業量體暴增所引起的交通衝擊也隨之而來,但歷次審查會上得標廠商均無解決問題的誠意,僅以經過美化的不實數據製作於報告書之中,造成負責審查交通衝擊的委員們大發雷霆。而且在委員們要求降低量體時,得標廠商竟然以縮減地下停車場來因應,讓停車問題與交通衝擊更加擴大。
這兩個癥結點,最後成為大巨蛋計畫走入死胡同的最大原因。

都審委員就曾表示「4萬席是大巨蛋必要的規模,這樣才能在舉辦藝文或體育活動時,有效分攤票價提供較為便宜的門票,讓一般社會大眾也有機會接觸高品質的藝文表演,進而催化與提升台北市民的藝文水平。」但這樣必要的規模也成為大巨蛋選址上的緊箍咒,因為位於台北東區核心的松山菸廠,完全無法承載如此龐大的量體。

綜合民間各領域專家學者所組成的都審與環評委員們,歷次審查中一再提出質疑:『在開發密度極高的台北東區一個L型的基地上,要塞進一顆四萬人的大巨蛋是非常大的考驗,更遑論基地裡還得興建比巨蛋大兩倍以上的商業設施。』委員們更直言:『本案超過松山菸廠環境涵容量的上限。全案要解套,存在著更高位階需要解決的問題(重新選址)。』
馬前市長在卸任前簽下大巨蛋BOT合約,留下大巨蛋弊案的爛攤子,繼任的郝龍斌市長竟也傻傻地繼續孵了四年,不願面對選址錯誤的真相,讓拖延了十多年的大巨蛋繼續原地打轉。

大巨蛋案在去年遭監察院糾正後,BOT合約違法爭議也隨之浮出檯面,肇因於馬市府在議約期間,大幅增加得標廠商的有利因素,自願屈居於合約弱勢的一方,特別是五十年的興建營運期間內,如因得標廠商無法經營或違約而解約,北市府須以鑑價結果買下所有建物,問題是:「我們的經濟景氣真的可以持續好上五十年嗎?」而且這樣保證收購的好康,在招標時完全沒有公告出來。如此黑暗又不利於北市府的合約,在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的把關下,已使得標廠商無法依BOT合約所訂期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出現了解套的好機會:

得標廠商(乙方)已因無法依合約所訂期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違反大巨蛋BOT合約的規定,北市府除開罰新台幣叁佰萬元外,更因「乙方違約」,已兩度限期改善(第一次限期6月30日,第二次限期在年底前),取得無償解約的尚方寶劍,只要得標廠商無法在年底前改善完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北市府就可以「無償解約」。

得標廠商四年拿不到建照已經違約,改善期限延到今年12月底,職棒球迷與藝文團體要求落實大巨蛋政策,就應該說服台北市政府年底一到趕快解約,並重新思考蛋要下在哪裡? 繼續留在先天條件不良的松山菸廠原地打轉? 還是重新選擇交通方便又腹地廣大利於防災疏散的地點? 大巨蛋只能蓋在已經塞爆的臺北市? 還是可以選擇下在有捷運的新北市重劃區來帶動當地區域發展 ?我們已經給下一任市長重新選擇的機會,由衷期盼未來的台北市,能真正擁有一座結合公園綠地與各項文化、體育設施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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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大巨蛋,郝難孵
◎ 游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2/today-o4.htm

日前藝文界控訴因興辦花博造成藝文活動找不到大型場地,要求應落實大巨蛋政策。其實台北市早在陳水扁市長時期,就決定將市立棒球場拆除改建大巨蛋,只差還沒公開招標。馬英九上任後,大巨蛋重新選址松山菸廠,市立棒球場改建成運動賽事租不起的小巨蛋。馬英九錯誤的決策,造成棒球與藝文活動多年來在台北市找不到優質場地的惡果。

松山菸廠大巨蛋孵不出來,其實有兩個癥結: 一、馬英九為了興建大巨蛋,將松山菸廠的工業區土地變更為「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並在細部計畫中載明:「本特定專用區將以文化體育設施使用為主,商業休閒遊憩為輔。」卻沒想到在都市計畫變更通過後,馬市府竟將體育園區的體育設施降至三成,商業設施則佔了七成,主輔易位,造成都審委員屢屢質疑不符「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的意旨。二、馬市府在廠商得標後竟大幅放寬開發量上限,讓廠商得以增設八十%的樓地板面積,涉嫌圖利得標廠商,造成體育園區最新的量體,遠超過原環評的一.六倍,原有防災疏散空間受到嚴重的擠壓,商業量體暴增引起的交通衝擊也隨之而來。

都審委員就曾明白表示大巨蛋選址有問題:「在開發密度極高的台北東區,要塞進一顆四萬人的大巨蛋是非常大的考驗,更遑論基地裡還有比巨蛋大兩倍以上的商業設施。」「本案超過松山菸廠環境涵容量的上限。全案要解套,存在著更高位階需要解決的問題(重新選址)。」馬英九留下大巨蛋弊案的爛攤子,郝龍斌竟也傻傻地繼續孵了四年,不願面對選址錯誤的真相,讓拖延了十多年的大巨蛋繼續原地打轉。

得標廠商四年拿不到建照已經違約,改善期限延到今年十二月底,藝文團體要求落實大巨蛋政策,就應該說服台北市年底一到趕快解約,重新思考蛋要下在哪裡?選個交通方便腹地廣大又利於防災疏散的地點,很難嗎?我們已經給下一任市長重新選擇的機會,由衷期盼未來的台北市,能真正擁有一座結合公園綠地與各項文化、體育設施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

(全文詳見http://blog.roodo.com/getoutdome,作者為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

Google新聞時 找不到 自由廣場 這篇短評

反倒是海外網路版的台灣日報纔有

http://www.taiwandaily.net/gp2.aspx?_p=kSF1c9zU9HTfVARvXxkDbOdLlFFlXRDK

馬的大巨蛋,郝難孵 游藝‎ - 14小時前
日前藝文界控訴因興辦花博造成藝文活動找不到大型場地,要求應落實大巨蛋政策。其實台北市早在陳水扁市長時期,就決定將市立棒球場拆除改建大巨蛋,只差還沒公開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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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測是: 另類民是一言堂限向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