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志鵬涉貪污案 遭起訴求處九年徒刑

2007/10/22

2007-10-22 16:36/李河錫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與國會助理姚昇志,涉嫌協助「東豐閣」公司向國有財產局關說,非法承租大面積公用市場用地﹔事後涉嫌索取兩百萬元回扣,全案經南投地檢署偵查終結,將兩人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高志鵬被具體求處九年徒刑。

(李河錫報導) 起訴書中指出,檢察署特偵組會同南投地檢署,在今年八月間,共同指揮南投縣調查站與中機組幹員,偵辦一起不法廠商違法承租國土再轉租後謀取暴利案,當時同步搜索十七個處所,傳喚二十一名嫌犯到案。 檢方調查發現,擔任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國會辦公室的副主任姚昇志,涉嫌協助東豐閣公司業者牽線關說,還一度以手續繁瑣為由,將「政治捐獻」名義所索取的回扣,從一百五十萬,提高到兩百萬元,經邀集當時擔任國有財產局副局長蘇維成關說成案。 所索取兩百萬賄賂,其中有五十萬元以政治捐獻名義,流入高志鵬捐款帳簿。 主任檢察官宋恭良表示,姚昇志到案後坦承所有犯行,而立委高志鵬則是施口否認,不過因查扣證據與嫌犯證詞,都指向高志鵬涉及共犯關說,因此將兩人依照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依法提起公訴。

 此外檢方還調查發現,姚昇志等人還向業者索取第二階段八百萬元賄賂,因案情爆發而未得得逞,檢方並向地院具體求處立委高志鵬九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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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萬元以政治捐獻名義,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