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釋農地 想蓋工廠
路竹居民怕汙染 要救良田

2012/03/01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台糖公司打算將高雄市路竹區「新園農場」50多公頃的土地,出租給包括生產「氧化鋅」的慈陽科技在內的5家廠商開設工廠,引起鄰近的路竹區竹園里、下坑里及阿蓮區中路里等地居民的疑慮,今天(3/1),大約兩百多人、帶著進兩千份的連署書、乘著四台遊覽車,前往高雄市政府抗議。市政府由經濟發展局主任秘書呂德育出面接受陳情,他只是表示要協調廠商出面與居民溝通,但在今年2月15號,慈陽科技已經在當地辦過說明會,結果是不歡而散,居民不能接受他們的說明,對此,呂德育只是強調,這種事「沒有說一遍就說得成的啦」、「也不可能把一個申請投資案推翻掉」;在遞交陳情書後,居民並沒有與官員進行太多對話,在高喊「保護農地、反對污染」的口號後,迅速離去。

6942911825_a76fd9a536_m.jpg3月1日,在高雄市政府前,居民帶著自己種的花椰菜和番茄,在上面灑滿白色的粉末,抗議自己的農田將要遭到工業汙染。(攝影:孫窮理)

剛剛好今天民進黨前祕書長吳乃仁在擔任台糖公司董事長時,因為低賣台糖農地,遭到法院判刑的新聞,就刊登在「台灣時報」的頭版頭,陳情的居民代表許東源拿著報紙,批評台糖公司「低租賤賣」農地,提供給製造污染的廠商使用,當地是番茄與花椰菜的產區,居民大多務農,許東源說,一旦工廠污染到土地與河水,只會做農的農民將來要如何生活?他批評慈陽公司向台糖承租9.8公頃的土地興建廠房,這是刻意規閉超過10公頃的開發案,就需要到中央的環保署進行環評的規定,因此,要求中央部會介入處理。

5個廠商及需用土地表
廠商 需地面積
油機 15.5817公頃
慈陽 9.8087公頃
震南鐵線 13.7511公頃
英鈿 6公頃
天聲 9.0350公頃
小計 54.1756公頃

製表:孫窮理

新園農場土地面積共有403公頃,在蘇貞昌內閣推動「大投資、大溫暖」時期,曾推出一個「2015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產業發展套案」,當中有一個「經濟部專案審查投資台糖土地措施」,由台糖提供可供釋出的土地,需要土地的廠商提出土地使用的計劃,再由經濟部總成跨部會的小組,專案審查;在這個辦法下,慈陽等廠商通過經濟部的審查,取得承租台糖土地的資格,打算進駐這裡。

不過,台糖的這些土地,是屬於「農業用地」,新園農場還屬於「特定農牧區」,要做為工廠使用,還得要進行地目的變更;五間工廠,加起來50幾公頃,分開來,最大不過15公頃多,高雄市經發局說,在進行地目變更的時候,並不是把整個50幾公頃當作一個「工業區」來報編,而是分開來,所以依據法規,不需要送到內政部區域計劃委員會去審核,程序是在地方政府跑,案子在前高雄縣政府時代沒有審完,縣市合併之後,由高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續審,五間工廠,有的審過有的還沒有審過,其中慈陽科技的土地變更,是在去年通過的,而這些案件一旦通過,就可以分別依照《產業創新條例》,成為一個個獨立的「產業園區」。

這實在有點顛覆一般對「工業區」的認知,50公頃的土地上,有5個「工業區」、而一個工業區只有一間工廠?

一般認知裡的工業區,有個管理單位、有共同的防治污染設備等,在這樣的「工業區」裡,也好像沒有,經發局解釋,對於這些「工業區」的審核及監督,一切依照區域計劃審議以及環境的法規,各有執掌,並不因為它的大小而有所差別。就像慈陽這樣的例子,面積不到10公頃,不需要經過中央的環評,也不需要中央的區域計劃審議,都是地方政府說了就算,那麼,在鄰近的既有工業區,是不是一定得從台糖的農地裡,挖出一塊來給這些「工業區」使用呢?

經發局解釋,事實上,高雄地區的工業區土地,已經不敷使用,鄰近的像是大發、林園工業區土地都已經釋出,成為私人的,沒有空間提供給廠商,而本洲工業區則因為剩餘土地過於零碎,也撥不出地方來,至於路竹科學園區,則是以具有創新性、國內沒有的製程為主的高科技產業,而這幾間工廠,屬於傳統產業,不符合路科產業叢聚的規則,所以不能入駐。

同樣一批廠商,其中油機公司由於開發面積超過10公頃,有經過環保署的環評程序;而不到10公頃的慈陽,不需要環評,已經可以進入開工設廠階段;2月15號,慈陽在路竹竹園里的活動中心辦說明會,小小的禮堂,被一、兩百位居民擠得水洩不通,不管慈陽如何說明氧化鋅的製程沒有廢水、空污,也沒有毒性,但都無法取信於這些世代務農的農民;緊鄰農地的工廠,除了存在污染現有農地的疑慮之外,像台糖這樣配合國家政策需求,不斷釋出農地,卻又是另一個大問題。

6944196233_61c63db55a_z.jpg2月15號,慈陽在路竹的說明會,現場叫罵聲不斷,廠商與居民各說各話,毫無交集。(攝影:孫窮理)

事實上,由於歷史的因素,台糖公司一直是全台灣最大的「地主」,它擁有11萬公頃的農地,這些農地,佔全台公有農地的2/3,以及全台可耕農地的17.5%;所以無論是民進黨時代的「大投資、大溫暖」要提供工業用土地,以及國民黨上台之後,《產創條例》與「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的作業,無不要求台糖把這些農地,能釋出的就釋出。如果我們從「糧食安全」與「保持耕地」的角度來看,國家這樣釋出公有農地,造成的破壞,不會比徵收私有土地來得小;但是在缺乏私有農地被徵收這種可以找得到直接受害者的情形下,類似的公有農地釋出,轉變成工業區,然後再以此為灘頭堡,不管是消耗資源、造成污染、使鄰近的農地休耕,或者是也不真的從事生產,而只是造成土地炒作,繼而擴散,把鄰近的農地也一塊兒吞噬,這種「溫水煮青蛙」的困境,卻是難以使力;近年,包括知名的「中科」、「南科」用地在內,已經有數千公頃台糖的農地,因為配合政府政策,轉為工業用地。這一次台糖的「新園農場」,若不是在污染的疑慮下,讓路竹農民站出來,恐怕也不容易被看見。

台糖公司近期配合政策釋出土地興辦工業使用統計表(2009/02)

6797619442_b4f80de7ae_o.png本表引自洪天財,2009,《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工業用地政策之探討 —以台糖高雄區處釋出土地為例—》。作者洪天財曾任台糖高雄區營運處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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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台糖無能甘願,藍綠政府與...都樂於充分利用.

氧化鋅是沒“毒”?這種話也講的出口。鋅是重金屬。土地故意不超過十公頃就是躲環評。這種“經營者”的“鬼話”能聽?住外地的不清楚他的底細,住“厝邊”不了解嗎?

廠商說『氧化鋅的製程沒有廢水、空污,也沒有毒性』,但是網路上查到氧化鋅的製程似乎都要用到強酸、強鹼,這不會有問題嗎?要不就請廠商公布製程,請大家公評好了。

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44641188
November 25, 2011
臺糖勿成農業公敵—推動臺糖土地環境信託
munch
日前,經建會為了釋地給新增投資,提出修改臺糖土地釋出規則,可以和企業議價讓售臺糖土地,無異將臺灣最優良的農地,推向滅絕的境地。如同1960年代以農業經濟扶助工業發展之後,現今又在再度以農業土地捐輸工業擴張,挖盡農業的老本,來維持問題重重的工業體系。

還記得我當時怎樣評論產創條例與臺糖賣土地事件嗎?

我說:若加上路竹工業區在選後的事件,還可進一步推斷--選後,依據產創條例,大規模圈地運動開始了--美牛、油電上漲只是第一波,而這事(包含中科四期在內的圈地運動)是第二波。

這些跨黨派立委是用心在做事,給些掌聲吧!

我寫的:
http://dust1571.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html
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
政府在玩兩面手法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6378
政府賤賣山林 立委:良心何在
2012-3-19 21:40 作者:呂淑姮

【記者呂淑姮台北報導】3月13日,林務局在網路上悄悄公告一條新的行政命令,內容是准許將國有林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的相關規定與申請辦法,並且同意讓非法佔用的土地也納入申請範圍中。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環保、原住民、文教、動保等各界NGO團體同聲撻伐,痛批林務局偷偷賤賣國土。

19日在立法院,多個民間團體以及5位跨黨派立委舉辦記者會,譴責林務局此舉實在太誇張。不分黨派的立委,包括台聯林世嘉、民進黨田秋堇、林淑芬、親民黨張曉風、國民黨邱文彥等人均出席記者會,表達對林務局離譜決定的不滿。

林務局13日公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經管國有林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處理要點」,並即日生效。

將土地送給違法佔用者

要點內容提到,國有林地在地質穩定、無礙國土保安與水土保持的狀況下,只要是租地耕種或建築,土地上建寺廟、教堂,或是地方政府申請的農業專區,都可以依照國有財產法、森林法等規定,辦理變更為「非公用土地」,土地可為私人使用並可買賣轉讓。

更荒謬的是,林務局這項要點決定,就算租地者使用租約以外的土地,該土地範圍也可包含在土地使用變更申請中;無法再度造林的土地也算在內。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向林務局租土地卻又違反租約擴大佔用其他土地,或者租了林地卻把土地破壞開發到再也無法種樹,按照此項最新公布的處理要點,佔用的土地也可以無條件送給違法佔用者。

立委張曉風問,同意讓這種離譜行政命令出爐的人,「良心和羞恥心都到哪去了!」田秋堇、林淑芬、林世嘉等人都說,這種「偷偷摸摸、立即生效」的行政命令,讓原本違法的竊佔國有地、超限利用、破壞山林保育通通就地合法,背後要圖利特定人士的意味太明顯,質疑是大選後贈禮,要求林務局立刻撤銷此條作業要點。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沉痛地說,國家法律無用已到此地步,讓行政部門可以用低位階的行政命令否決現存法律。他還說,政府竟會讓非法佔用土地的人全部就地合法,「選舉主宰一切,讓人民權益成為政治上交換的秘密報酬」。徐世榮還建議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與其淪落成幫政客背書的官員,不如辭官做回學者。
恐影響民眾飲水安全

律師詹順貴說,林務局為管理國有林地的主管機關,在放租土地給私人時,如果發現違反契約超出使用、不當開發林地,本應盡政府機關之責將出租土地儘早收回。但林務局非但沒有積極作為,反而訂出國土大賤賣的辦法,未來恐怕連水庫上游的國有林地、集水區域都有遭受財團標售的危險,影響民眾飲水安全。

中華民國野鳥學會理事長程建中說:「對政府決策感到非常心痛。」他說,清朝末年官員割地賠款被視為喪權辱國,現在竟是政客主動賤賣國土,以開放自然資源使用權來支付政治酬庸,讓少數人獲利、普通民眾受害;幾年前的大舉開放紅珊瑚開採就是一個貽笑國際的例子,程建中說,全國鳥會都會站出來反對林務局的荒唐行徑。

不當管理導致災害不斷

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拔尚說,林務局的國有林地來源幾乎都是奪取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而來,堅持不還給原住民族已是不公不義;竟連共管制度也不願進行,徹底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拔尚說,官方管理國土與自然資源的不當手段,才是導致各種大型天然災害的原因,要求林務局不可任意妄為。

不只林務局惡搞國土,就連內政部也打算與財團攜手合作開發國家公園。內政部2月29日公告「國家公園範圍內執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開發行為處理原則」,其中提到:「基於國家公園特性與大眾期望,內政部不再辦理設有開發行為之促參新增案件,但其性質特別重要,並經行政院專案核定者,不在此限。」

詹順貴舉例,現在大家瘋賞櫻,上山賞櫻得花十幾個小時塞車還不見得看得到一朵花,但有訂房者、甚至在山上有地的人,不在交通管制之列。他說,如果內政部同意把各地國家公園開放招商,讓財團進駐經營高檔觀光飯店,想賞美景得先繳大筆住宿費:「這將代表著未來能夠親近好山好水的人,都是有錢人!」而這開放的嚴重性還未包括到過多的硬體建設、開道路橋梁對自然環境的衝擊。

林務局稱一切依法行政

19日記者會上,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到場說明國有林地變更使用一事。他說,林務局訂國有林地變更非公用的處理要點,都是依法行政。而且是要處理民國82年7月以前有向林務局租用的案件,政府要照顧有長久耕種或居住事實的原墾農。

但此一說法當場被立委斥責「睜眼說瞎話」。立委田秋堇說,中央地質調查所在台灣調查敏感地質地區,「調查完了卻不敢公布」,國有林地若為敏感地質或是肩負保育山林、涵養水源的重任,怎可隨意拋售給財團開發?這種做法是圖利少數人,剝奪民眾親近自然的人權。

會後出席立委聯署臨時提案排入20日院會議案質詢。出席民間團體代表同聲譴責,要求林務局立刻撤銷賤賣國土圖利財團的荒謬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