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張心華
短短三十年,中國的職業教育經歷了很多的變化。這裡主要通過對78年以後職業教育相關的一些規範性文件的變化,回顧職業教育的製度演進。這些規範性文件構成了職業教育的製度環境,既是職業教育變化的體現,也是職業教育為實現教育目標變化的主要干預手段。1980年國務院在《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中指出,要根據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需要,改革中等教育結構,發展職業技術教育;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前期,職業技術教育曾一度繁榮,及至90年代末,高等學校開始「擴招」,職業技術教育一度進入低潮。
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中國加入WTO政府將職業教育的發展視為科教興國戰略、增強國際競爭力、產業升級以及促進就業等的高度。 2002年,《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出台,這被認為是中國職業教育大業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發展。該決定指出,要充分依靠企業辦職業教育,開展「訂單」培訓,加強職業教育與勞動就業的關係;同時,堅持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並重,實行靈活的辦學模式和學習制度。 .加強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的銜接與溝通,建立人才成長「立交橋」(編按:台灣稱「交流道」)。
2005年《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指出,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與企業緊密聯繫,加強學生的生產實習和社會實踐,改革以學校和課堂為中心的傳統人才培養模式。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最後一年要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實訓時間不少於半年。即所謂「2+1」模式,前兩年在學校學習,第三年到專業相對應的企業實習。總理溫家寶在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上講話指出,中國職業教育的根本任務,就是培養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技能專門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並將高級技工和技師的培養作為三大重點工作之一。
2006年《關於職業院校試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的意見》(教職成〔2006〕4號)職業院校要緊緊依靠行業企業辦學,進一步擴展和密切與行業企業的聯繫,加強教育與生產勞動和社會生產實踐相結合,加快推進職業教育培養模式由傳統的以學校和課程為中心向工學結合、校企合作轉變。
2007年教職成〔2007〕4號《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安排學生實習前,學校、用人單位、學生本人或家長要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權利義務;同時規定了五種不得安排的情形,包括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等。
2008《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若干意見》指出,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和中等職業學校基本的教學制度。《意見》還指,「學校要與企業共同組織好學生的相關專業理論教學和技能實訓工作,處理好學生「工」與「學」的關係,保證學生頂崗實習的崗位與其所學專業面向的崗位群基本一致。」
應該說05年以來的規範性文件都確立了「頂崗實習」在職業教育過程中的重要位置,同時,這些文件也都對頂崗實習的崗位做出了要求——頂崗實習的崗位與所學專業面向的崗位群基本一致。
2010年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應對企業技工荒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更明確地將發展職業教育作為緩解技工荒的重要手段,並進一步強調了專業對口原則下的頂崗實習,「三方協議」,實習的時間以及學校應當承擔的責任。
可以看出,近十年來的職業教育政策處於不斷調整和形成中,換句話說,在調整中形成。與職業教育發展並行的是社會經濟領域連年的「用工荒」。在這一背景下,職業教育最終走出了90年代末的低迷狀態,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職業教育的方針也從堅持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銜接,迅速轉向以市場、就業為導向。
就具體的職業教育制度,尤其是「頂崗實習」制度來說,以下幾方面構成了頂崗實習的基本制度。
第一,實習的安排。「頂崗實習」的一個原則是專業的對口,或者「頂崗實習的崗位與所學專業面向的崗位群基本一致」,這意味著實習崗位不可以與專業毫不相干;實習的時間,中等職業學校是三年級;安排實習的主體是學校,不得是中介等。
第二,實習中學校的角色。學校、用人單位、學生或家長應在實習前簽訂實習協議,學校與企業要為實習生購買保險;學校應當配備專門的老師作為實習的管理和指導。
第三,職業教育目標,通過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培養技師。
回應
Re: 《2011-12年電子行業學生工調查報告》 二
台灣的雇主很現實又無情,為什麼這麼說,勞工年輕時可利用凹工時凹薪水,等到勞工中年時沒利用價值就一腳踢走,因為台灣的老闆都希望"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最好是知名國立大學+知名科系+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一大堆相關證照+外加會八國語言=22K的台勞
等到你快中年了,發現你沒有利用價值,就把你趕走
所以才會有中年失業的問題
台灣的大部分老闆給人都是這種感覺,當然大家都想考公家機關
老闆都是很現實的
學生進修權益被雇主剝奪,偏偏一堆職缺都刊登要求須配合加班,未能配合者請勿應徵...請勿嘗試等字眼。 雇主永遠都不會懂的事?學生或弱勢族群要私下去進修提升職場能力,雇主沒有同理心,只顧自己薪水賺很多,卻忽視學生或弱勢族群提升能力的機會,有的學生或弱勢族群因為有特殊因素,沒辦法做全職工作只能白天工作,因為晚上是提升職場能力最佳時機,而雇主卻要以強迫加班及輪班等方式來犧牲學生及弱勢族群去進修權益,這是雇主無法將心比心的站在學生及弱勢族群的立場來想,雇主那麼會壓詐別人,雇主不如把心思放在研發產品。
Re: 《2011-12年電子行業學生工調查報告》 二
有的學生或弱勢族群因為有特殊因素,沒辦法做全職工作只能白天工作,因為晚上是提升職場能力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