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差已過 照撤 環評大會創先例
接連受挫 英華威反擊苑裡自救會

2013/06/05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逸婷

6月3號,環保署召開第235次環評大會,除了南星遊艇專區案遭到退回(相關報導)專案小組外,高雄岡山本洲工業區駁回開發申請、台電的台澎116KV海纜環差也遭到退回,而風發電廠商英華威則繼5月9號,大園、蘆竹風場環評,在初審會議遭到駁回(相關剪報,此為英華威各風場環評遭駁回的首例)之後,再遭挫敗,連已經通過的「後龍」、「通霄苑裡」風場的環差都遭到撤銷。

已通過環差遭撤,環署首例

英華威的「誤繕」

後龍風場的「誤繕」

在環差的「補充資料」裡提到,與距離「11A-1」號風機225公尺處唯一住戶協調後,已取得同意,今年(2013)3月13日,環差通過,但是在5月7號,英華威卻送出一個「資料更正案」,將前面的敘述「更正」為「…尚未進行住戶協商,日後若確認250公尺內有住戶時,將與住戶協調…」;從「有住戶」變成「無住戶」,從「已取得同意」,變成「尚未進行協商」,那之前的「同意」又是怎麼回事?

通苑風場的「誤繕」

在對設置在西平里的「53」號風機的調查中,將風機寫成「設置在『苑港』里」,誤導西平里居民以為風機在苑港里,雖然英華威說明同時間有出示風機的地圖,但是有民眾表示,就算有圖也搞不清楚風機實際的位置。

以上兩個「誤繕」,被環評委員認為是足以影響全案會不會通過的嚴重錯誤,所以將全案撤銷;俞振海說,環評會議只管「錯誤」嚴不嚴重,是否影響環評結果,至於這個「誤繕」是不是「故意」,則可能牽涉到「偽造文書」的刑事責任問題,是司法單位的事情,環評會議不會過問。

「後龍」、「通苑」風場環差遭到撤銷的原因,都是因為與民意調查相關的資料內容有「誤繕」的情形,而經判斷這些「誤繕」,對於全案的通過,產生關鍵的影響,所以在環評大會中,都選擇將全案撤銷,而不只撤銷發生資料「誤繕」情形的單一風機。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科長俞振海強調,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這兩個案子的受益人英華威,「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所以不受「信賴利益」的保護。

已經通過的案子,又回到環評大會遭到撤銷,俞振海說,這在環保署這麼多年來的環評「還沒有發生過」。在3號的環評大會裡,除了英華威的兩個風場環差被打回票之外,台澎海纜涉及澎湖風力發電輸送,也與風力發電有關。面對上述狀況,英華威公司副總經理王雲怡不認為是「衝著風力發電」來的,而是在環評大會裡,這些沒過的都是「有人抗議的案子」。

當天環評大會一直開到晚上11點,才把所有14個案子討論完,王雲怡說,「他們(環保署)讓每一個抗議團體,都到環評大會會場上發言,所以才會拖那麼晚,這在環評大會上,是不常見的」,她認為,「這可能跟環保署現在要組織再造有關吧」,「他們不想負責任,所以想讓各開發案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己先把事情搞定了,再送到環保署來」;不過俞振海反駁這個解讀,他說,環保署這麼做,是要「業者對自己提的案子負起責任,不是在那邊隨便亂寫、做不到的亂答應,別人有不同的意見,你不能不回應,為何不採用別人的意見,你也不能不回答」。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確應該做好輔導的工作、要有一套政策」、「但是你資料寫錯,就跟主管機關沒有關係、業者要自己負起責任」俞振海強調。

3日的環評大會前,自救會與聲援者在環保署前演出行動劇。(攝影:陳逸婷)

「暴力事件」羅生門

對於苑裡現在的風機爭議來說,環評大會撤銷環差,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因為所撤銷的第二次環差通過的5支風機,先前英華威就已經表達過「不會做」的態度(相關報導),不過3號,苑裡自救會仍然一早就動員,帶著大骷髏頭做的道具,到環保署前演出行動劇,並在環保署守候了一整天,而英華威則是在第二天(6/4)召開記者會,不談環評的事情,但強烈指責一件發生在苑裡的「暴力事件」(英華威新聞稿)。

王雲怡說,5月13號晚間,英華威風場的保全人員,遭到3名在18-1號風機管制區外燒金紙的男子持刀抵住脖子,口稱「給你死,把風車建在你家好不好,你說啊,好不好」,這個動作,讓這名60多歲的保全員心生恐懼,當場下跪,並且事後提出辭呈。王雲怡說,這3名男子中,已經有一人已經為警方所掌握,確定曾經參與自救會的抗爭,並且曾經在抗爭中遭到逮捕。英華威並點名自救會會長陳清海應該對此事件負最大的責任。

自救會成員陳薈茗表示,在得知此事件後,自救會曾進行了解,這名遭到警方調查的男子是一名乩童,常在各地燒金紙,他的確有參與自救會的抗爭。不過自救會向該名成員詢問,他表示,當天晚上確實有與保全發生口角,但沒有動刀子,同時,整個事發過程,只有他1人在場,並沒有「3人」。

這個事件各方陳述有落差,目前全案已經由警方偵辦中。

反核vs.風力發電

通苑風場風機與民宅的距離

自救會曾稱「距離風機最近的民宅只有約60公尺」(相關報導),而在英華威「通苑風場」計畫裡,距離「23」號風機有一棟房屋,王雲怡表示,那是一棟沒有人住的工寮,除此之外,「23」號風機目前屬於英華威願承諾「需得自救會同意」才興建的風機(見下圖)。如果就目前興建中的4支(18-1、24、25、26)風機,在資料上看,距離民宅都在250公尺以上。

核四公投案在立法院這個會期還沒有通過(相關報導),不過在接下來臨時會通過的可能性極高,未來半年,反核的力量很可能將被迫迎戰,而在這個時間點上,王雲怡對英華威在環評上接連受挫,並沒有產生背後是否有「擁核力量」打壓再生能源的聯想,但是卻不放棄對苑裡自救會的指控。

「就好像我們一再說,距離風機最近的民宅,不是60公尺,而都在250公尺之外,但是自救會還是一再用錯誤的資料,誤導外界的視聽,事情說不對也沒有向外界澄清」,王雲怡認為這樣「非理性」的抗爭,已經讓人懷疑其背後的動機,她不但質疑自救會「嘴巴裡說的是反核,但是實際上是為『擁核』在鋪路」,4號,在另一份新聞稿(相關資料)中,英華威也將砲火指向環保團體,指出「反核運動完全沒有建設性,不能提出有效的替代能源時,最後的『能源配比』只有惟台電以及馬政府是從」,要求環團一起「指責不問是非的反風車人士,而不是鄉愿地追隨抗爭者」。

苑裡14支風機的概況

通苑風場環評通過後,英華威再提出兩次環差,在苑裡增加了8支風機,其中第一次環差通過3支,以及被撤銷的第二次環差5支,不過由於先前英華威就曾經承諾過不會設置這些環差通過的風機,所以,對於目前苑裡的爭議,影響不大。(製表:孫窮理)

英華威再退讓?

而在苑裡個案上,王雲怡則是再釋出「讓步」的訊息,對於之前堅持的「4支」,她說,可以在「18-1」號風機,加上「需經(苑港里)里長或里民大會同意」才可以興建的條款,也就是說,「4支」有可能退到「3支」,不過,這「經里長或里民大會」的說法,與英華威原提出「22、23」兩支不做的條件「需經『自救會』同意」並不相同。目前,英華威的這個態度,已經透過中間人向自救會提出,陳薈茗表示,目前自救會關心的是風機的安全距離與規範的問題,並不想在「支數」的問題上多做討論,所以也沒有打算與英華威就這個部份再作協商。

關於苑裡的風機

關於苑裡風機的情況,另請參考苦勞報導「風機叢林 運動和政治 苑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製圖: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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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其實現在只要打著「反」的旗幟,不管反的內容是啥或對象是誰,站在民意高漲,民主至上,民粹無罪的今天,「反」對者的聲音最大!
就算顛倒是非黑白,隨意添油加醋,借機多塞兩則罪名多捅被反對者兩刀也不見得有人會發現,甚至無傷大雅,因為反正罪名都不止那一條了。
今天只是拿刀威脅人家業者的保全,明天放把火燒了工地也可以理所當然的大聲嗆聲「就是不爽你,怎樣」!
原來台灣民主=肆無忌憚!

不然是財團最大嗎?

如果你要的是威權政府請到對岸,那裡的人民沒有說話的權利,剛好正合你意

感覺您比較像對岸派來的,不然為什麼只有您有言論自由,我發表意見就變成該被發落到對岸去的人呢?每個人都有權在此發表吧?還是苦勞網根本不是公共論壇,只是專為某些特定人士服務而已?

今天只是拿刀威脅人家業者的保全,明天放把火燒了工地也可以理所當然的大聲嗆聲「就是不爽你,怎樣」!
請問你有親眼看到 他拿著刀威脅業者保全?????

同樣的國家,同樣的暴力,環保署死而復生了。

看到國家伸手,滿嘴國家暴力的人如何看待?順我者生,逆我者王嗎?

也沒有打算與英華威就這個部份再作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