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育嬰假6成薪假象

2008/07/04

報導/孫沛芬

育嬰假可以請兩年,現在劉揆更放出利多,前六個月還可以請六成薪,但根據工業總會的統計,請育嬰假的比例只有百分之三,到底問題在哪裡?苦命的職場媽媽,為何連政府美意都不敢享用?

育嬰假從性別工作平等法制訂公布至今,已經實施六年多,到底育嬰假實施成效如何?根據一一一一人力銀行在今年母親節前做的調查顯示,五成六的企業未提供育嬰假申請,能申請育嬰假的婦女有百分之十六選擇自動離職。不少因懷孕而離職的女性向本刊表示,最大原因就是配套不足,讓女性望育嬰假卻步。

 根據工業總會的統計,從育嬰假實施以來,其實只有百分之三的勞工申請育嬰假,勞委會最新的數據顯示,目前累計有兩萬三千四百多人申請,其中女性有兩萬兩千四百多人,男性占九百八十幾人。

閣揆的劉兆玄話說得漂亮,卻沒考慮到實際上的成效及職場女性的觀感。

 為了實地了解媽媽的真實心聲,本刊深度採訪十位職業婦女,她們職業、年齡、處境各不相同,但對育嬰假及六成薪,卻沒有太大信心。

 懷孕六個月的小莉,六月三十日剛離職,在印刷廠上班的她,沒有請育嬰假的打算,只希望目前能好好養身體,把孩子平安生下,等到一切上軌道,再找工作。

想要請,開不了口

 小莉的經濟並不寬裕,眼看孩子再過三個月就要出生,小莉四處跟朋友打聽,想接些家庭手工來做,以補貼家用,因為挺著大肚子,連兼差、打零工都很難找得到。

 對劉揆提出,未來可以在育嬰假的的六個月領取六成薪,小莉無奈笑著說,自己的薪資只有兩萬多,補助六成薪也才一萬元左右,連奶粉尿布錢都不夠,哪敢請育嬰假?還不如乖乖去上班,才能真正補貼家用,孩子就只能商請婆婆幫忙帶。

 懷孕中的女性對育嬰假沒信心,已經生了孩子的婦女同胞,一樣不敢多想。「其實我們根本不敢問,也不敢請,很怕請完育嬰假,原來的位子就不見了。」儀如身邊的同事幾乎都跟自己一樣,生完孩子、請完兩個月產假,立刻回到工作崗位,不要說請兩年的育嬰假了,連想多請一個月產假,都開不了口。

 「最重要的是配套,實施育嬰假或增加半年六成薪,都是口頭政策,政府沒有深入民間了解實際狀況,未來就算通過育嬰假可領六成薪,也很可能因為實務面出問題而跳票。」職場媽媽們憂慮的是,支票開得看似很誘人,實際上卻根本幫助不到她們。

和其他國家的育嬰福利相比,台灣只算中等,以瑞典為例,育嬰假可請約十五個月,前三百九十天可領八成薪,算是相當好的福利,不過相對來說,這也是稅收重的結果;芬蘭則是父母可以各請半年,並領取六成薪;美國雖各州規定不同,但平均可領五成薪,並可請八十四天育嬰假。

 擔心沒有收入、補助不足,是不敢請育嬰假的首要原因。目前劉揆提出的加碼政策,兩年育嬰假中的六個月可領六成薪,但是這「六成薪」藏有玄機,跟大家所想的有差距,因為計算方式,不是用實際薪資所得,而是勞保的投保薪資,有些人以為自己薪水很高,就算領六成薪也不無小補,但是沒想到,這其中卻大有文章。

六成薪,少得可憐

 「油電漲、物價漲,這年頭誰敢隨便請育嬰假?就算半年有補助六成薪,目前採最高勞保投保薪資計算,六成最多只有兩萬六,根本不夠用。」目前擔任銀行高階主管的儀如,實際領的薪水有七萬多,不過計算實施育嬰補助六成薪,只有兩萬多,跟原本收入相比,實在差距太大。

 政府還沒深入理解的是,目前很多企業為了節省成本,為員工投保勞保,並沒有投保薪資的全額,而是採取較低投保金額,這樣雇主要出的那部分金額才能降低;也就是說,就算薪水超過四萬五,也不見得勞保是以四萬多元的最高投保金額投保。不信的話,大家可以去問問,到底公司為自己投保多少,便可知分曉。

 這樣算起來,所謂的「六成薪」實在少得可憐,所以儀如乾脆孩子交給娘家帶,自己繼續投入職場拚經濟,才是最實際的做法。「政府有沒有想過,健全配套,提供便宜又合格的保母,可能比推動育嬰假或六成薪更有意義?」

 擔任門市人員的小華剛生完孩子半年,她也是產假一結束就回歸職場。對她來說,一個月三萬多的薪水很重要,只要媽媽願意幫忙帶孩子,繼續工作很顯然比領六成薪划得來。

除了收入不夠,怕被他人取代工作,則是另一個不敢請育嬰假的重要原因。在出版社擔任文編工作的美玲則認為,兩年請假期間,公司一定會找人暫時頂替工作,兩年後回來,一來工作可能因此銜接不上,二來頂替人員已經上手,公司未必會讓復職員工回歸原來職務。

 更慘的是,員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滿,申請復職時,依法如果雇主因為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有減少員工之必要,又沒有適當工作可安置時,員工可能就因此被資遣,這是職場女性最害怕的結果。

罰則輕,缺乏配套

 其實,就算是劉揆說的六成薪,也不會由雇主出,而是由政府的就業基金支出,那雇主還擔心什麼?一位公司負責人楊先生向本刊表示,少一個人就要找人頂替,造成公司人力吃緊,因此還是不希望員工請育嬰假。但如果雇主不提供育嬰假,是否違法?勞委會勞保處長石發基表示,只要員工依法申請育嬰假,雇主不同意就是違法,最低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緩。

 「對雇主來說,就算罰十萬也划得來,因為只要想辦法使懷孕生子的女員工離職,就可以減少很多人事成本,還可以找一個年輕單身的員工來接手,免除因為婦女育嬰假而必須找人頂替工作的困擾。」目前已兩個孩子的母親儀如認為,罰則太輕、缺乏配套,是目前實施育嬰假最大的問題。

 一位在電視台工作的女記者表示,有位同事原本想請育嬰假,可是主管私下卻跟那位女同事說,如果真的請兩年假,不見得能回到原來跑的路線,甚至還會調離採訪工作。結果那位女同事,兩個月產假一結束,就立刻歸隊上班,對於育嬰假絕口不再提。類似這種情況,在職場層出不窮,想保住工作的女性,不得不妥協。

 而且雇主如有違法情事,多半是請不成育嬰假的女性直接檢舉,如果當事人沒有申訴或糾舉,勞委會無從得知;而有些婦女自認倒楣,沒有通報,政府單位根本無從得知雇主違規情事,也無從處罰起。

 難道育嬰假只是富人條款?家裡沒錢的,只好生完孩子回職場繼續辛苦打拚;家裡有錢的,舒舒服服請個兩年育嬰假,沒有薪水也無所謂,就算兩年後回來,工作沒了,大不了給家裡養。難道沒錢的職業婦女,注定命苦?連政府的政策都要吃她們豆腐?

 本刊調查發現,超過半數女性的心聲是,沒有這些政策還好,一有這些政策,就東怕西怕,搞得男雇主和女員工的關係緊張,甚至動輒得咎,有時候就算沒事也被搞成有事。

不敢生,人口減少

 更糟的是,女性成為被職場排擠的族群,要不然就是每逢面試,雇主必問:「有沒有男友?」「準備何時結婚?」「何時想生小孩?」問題問完,場面頓時變僵,搞得所有女性求職者人心惶惶。

 「政府的政策看似一塊大肥肉,可是職場女性卻不敢吃,真的很悲哀。」美玲覺得,政府的配套是重要關鍵,不然只是一廂情願放利多,婦女同胞還是受害弱勢。

 根據一一一一人力銀行調查,有三成四的女性上班族不願生小孩,不想生的主要原因,近七成是因為經濟壓力太重,其次則是教養小孩、對社會治安憂慮等。

 一個小孩從小養到大,從出生的奶粉錢、保母費、讀書的學費、補習費等等,保守估計,到大學畢業至少要花八百萬,如果再多學些才藝,一千萬跑不掉,但以目前薪水不漲的情況,根本不足以支付。

 根據主計處統計,到二○○三年雙薪家庭已經超過五成,如果夫妻每月收入以十萬元計算,至少要不吃不喝七到十年,才有辦法養一個小孩,試問這樣的情況,誰還有勇氣生小孩?

 難道真要逼得職場女性不結婚、不生小孩?事實上,這幾年少子化問題逐漸嚴重,女性不生或少生孩子,確實是主要原因。

根據統計,最快到民國一○五年,台灣地區死亡人口會開始多於出生人口,總人口成長率將邁入負成長階段。

 也就是說在八年後,台灣人口遞減,我們現在說的「台灣有二千三百萬人」,也將成為歷史。這要怪女人不生孩子,還是政府沒給女人生孩子的好環境?職場女性的苦,政府感受到了嗎?

責任編輯/陳裕盛

時報周刊 第15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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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都比私人公司的人笨...的確

我也是,在懷孕三個月時,主管就來跟我說,要我不要動育嬰假的念頭,因為沒前例,況且,復職後也不會在原來的職位,唉…心酸啊!現在快生了,卻怕會影響年終考核獎金與產假,怕被迫離職,一個字都不敢提要育嬰假,所以,這一切都是假的,政府都只會高談論闊,根本不懂得事實在哪,心酸在哪?

以至適合年紀但根本不想生!
這樣的環境之下生兒育女簡直是個困擾
薪資都在低了房價物價都不停在漲,何必再生小孩把生活變得更糟糕
自己苦,小孩也苦,還會拖累家人幹嘛這麼辛苦
台灣少子化不是沒有理由的
奉勸三思啊

先說說你的認知錯誤:
六成薪只有前面半年,
而且是要看勞保級距下去算
後面一年半都是無薪的。

再者來說你的觀念錯誤:
你可能不了解生育一個孩子的辛苦與付出有多大,
有人生了孩子但是沒了生活品質還有經濟來源,
孩子缺乏教育最後造成社會負擔又怎麼說?

會讓其他員工犧牲掉特休及連假來職代這些工作
是一個企業運用人力資源方法不當,
你不該怪罪請育嬰假的人。

任何為人父母也都是經歷過單身,
我半年前也是你所謂的弱勢族群,
現在我結婚了也即將要請育嬰假,
覺得當初幫忙請產假的同事不是件壞事,
因為現在我同樣需要他們來協助我,
等你真的當爸媽時再來說吧 !

結果論大家都不生小孩,20年後, 繳稅人呈現斷層, 以後的勞健保/老人津貼......都沒人繳, 倒楣的還是目前中生代, 現在無論單身/不生....老了要自己存錢養老,否則 勞健保崩盤, 誰也享受不到......生不生小孩其實關大家的事,不論你自己生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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