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司法 訴諸社會
擋二度強拆 士林王家借錢

2014/02/08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樂揚建設控告士林王家於原址的組合屋「無權占有」之訴訟,士林地方法院在農曆年前的1月28日判決王家敗訴,樂揚提存1,756萬擔保金後,即可申請法院強制拆除組合屋,而王家如果要在司法上阻擋法院的強制執行,就必須提出同樣1,756萬的擔保,由於雙方財力過於懸殊,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今天(2/8)出面,訴諸社會,希望以向大眾借款的方式,抵擋樂揚的「二度強拆」。

士林王家訴諸社會,希望透過眾力借款,阻擋二度強拆,手持紙牌者為王家成員王廣樹。(攝影:孫窮理)王家與都更盟在組合屋前召開記者會,包括大埔四戶、受都更威脅的社區居民,以及多個社運團體成員到場聲援。(攝影:孫窮理)

2012年3月28日,台北市政府以《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代拆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的王家兩戶房屋,引發強烈的抗爭(相關報導),在拆除後,樂揚架起圍籬,到了3月31號,聲援王家的群眾將圍籬打開(相關報導),奪回兩戶的基地,到了4月底,興建組合屋(相關報導),之後王家組合屋成為抗爭的根據地,至今已經接近兩年。

到了2013年4月26日,大法官做出「釋字709號」解釋,宣告《都更條例》程序違憲,但給予一年「檢討修正期」,使違憲宣告並不立即或者自始無效。如此結果,使得釋憲案雖起於文林苑爭議,但無法適用於文林苑爭議,王家在司法訴訟上,也無法因此獲得有利的結果。

而這一次「無權占有」的訴訟,也就是在這個背景下,造成王家敗訴的結果,王家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法院認為,2012年3月28日強拆之後,樂揚架起圍籬,就已經取得對王家土地的「占有」,而後來王家與聲援者再拆除圍籬、經建組合屋的動作,則侵害了樂揚的這個「占有」事實,成為「無權占有」。

詹順貴說,大法官不宣告都更程序「自始違憲」,造成王家無法聲請再審,而士林地院的這個判決,又完全不追問整個事件背後的法律原因,現在王家兩筆土地的所有權人都還是王家,這個判決的決果,變成「所有權人無權占有自己的土地」,而這1,756萬擔保金,對於資力完全不對等的雙方來說,完全顯示法律是「有錢人才玩得起」的遊戲,所以發動「全民借錢給王家」的行動。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說,「占有」屬於《民法》上「事實的管理力」,它需要經「交付」而移轉,他批判,法院首先不去論述樂揚透過「代拆」而取得占有的法律依據(已被宣告違憲),但是對王家透過「自力救濟」的手段取回占有,直接認定為「逆法抗爭」,為法律所不容許。邱文聰強調,現在地方政府透過土地炒作籌措財源,已經造成普遍的問題,更應該思考的,是我們需要怎樣的一個經濟狀態。

而曾經同樣透過向社會借款330萬保住文萌樓(相關報導)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說,過去都市更新所協商的,都只是土地價值的交換,而不是居民的實際需要,由於王家的抗爭,兩年來,台北市政府不敢再那麼粗暴強拆、也為都更中有不同想像的居民撐出一些空間,他認為都更不能只顧政府、投資者的意願,日日春因為向公眾借款,保持沒有在都更中出局,他也呼籲大眾支持王家的行動。

這一次的借款,由都更盟出面擔任借款人,都更盟理事長彭龍三強調,借來的錢將只會用在擔保金這個用途上,所以希望每一個借款的人可以留下聯絡方式,以便日後還款,詹順貴說,籌措到1,756萬後,將送到法院提存、阻擋王家第二次遭到強拆,之後這筆錢將一直放在法院,直到整個訴訟定讞之後,就可以還錢,而如果沒有順利籌到錢之前,王家組合屋就被拆除,就會立即將借來的款項還給借款者。

都更盟陳虹穎強調,雖然王家的抗爭帶來制度的衝擊,但是制度改革不可能只透過立法院、行政院來完成,它不可能離開這塊抗爭的土地單獨實現,因此希望訴諸公眾,再展現不服從的力量。

回應

王家不是很有錢嗎?為分得更多利益反對都更,害其他住戶有家歸不得,該被同情的是其他住戶吧!借錢給王家?沒搞錯吧!

給樓上的,
這跟王家有沒有錢有什麼關係?假設他們沒錢,無法抵擋強拆,也就說明了司法是有錢人玩的遊戲;假設他們很有錢,擋下第二次強拆,還是只能說明司法是給有錢人玩的。再說我們能因為郭台銘很有錢就叫他要交出他的房子給大家都更嗎?退萬步言,就算王家是為了更大利益又怎樣?難道其他人不是?難道樂揚建設就不是為了更大利益去玩都更然後在還沒喬好之前就把預售屋都賣了導致無法變更設計(因為要付違約金)?
 
當時北市府要求開價,王家開兩億、五億有什麼錯?要地就拿錢來,不買拉倒,家是他們的,地也是他們的,我們何德何能說他們這是獅子大開口?現在他們還保有土地所有權為什麼要被被市府強拆還被法院盼無權佔有?如果只是為了分更多利益王家不可能撐到現在,這是攸關人民財產權非常重大的問題!都市更新條例居然允許多數人決定少數人的基本權利!民主不是多數決!在憲法賦予的生命、財產等基本自由權利上是絕對不能用多數決的。
 
害其他住戶不能回家的絕對不是王家,是樂揚建設!是都更惡法!

麻煩記者,請根據新聞內所給的「釋字709號」,善為查證。因為「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並沒有被宣告違憲。

哈哈,戴著聯盟眼鏡的文林苑的事件 被抓包
什麼時候 36條宣告違憲了?

關於都更條例違憲的內文有誤,已經修正,多謝提醒。

明明是樂揚建設沒處理好就賣房及硬拆人家房子...
害很多人流落在外,卻把矛頭指向王家...
自己倒是裝得一副無辜樣...

說真的,當初若不是樂揚建設偷吃步
還沒得到王家同意就先把沒蓋的房子賣出去...
王家怎麼會被拆?同意戶何需流落在外??

因為他們知道有一群人會搞不清楚狀況但還是打著少數服從多數的口號挺強拆

反擔保金是用來擔保債權人(樂揚)因停止執行所受損害之賠償,詹順貴律師心知肚明,99.9%打不贏的官司,打輸了反擔保金還要賠償樂揚損失,那時這1700萬誰還?用燒的還嗎?

樓上誤會了。
可以參考判決書,裡面寫得很清楚,原告不准變更原訴,或追加他訴。
這裡面沒有民事求償的部分, 而且判決不會像美江一樣"怎麼剛剛沒有現在有?"

說"借"???官司打好幾年到時候誰還記得討回來,那不也就等於捐了。
很搞笑的是,苦勞網幫有好幾套房、身家億來億去的大地主出頭跟募款, 台灣的左派運動走到這裡真是走偏了。
台灣真的需要大家出錢出力幫忙的弱勢太多了, 錢太多不如捐給孤兒院或捐給偏鄉弱勢的小孩。

王家現在的訴求是要募款去護個沒人住的"組合屋",而組合屋又侵佔到其他四筆要都更鄰地。
兩年了,都更盟跟王家到目前也提不出個合法的原地袋地重建案,再搞下去是玉石俱焚。王家有別的房產早在都更就搬到萬華西園路,苦的是弱勢的同意戶如李小姐和她那必需住養老院的媽媽。有時候人太執著是害人害己,苦勞網是否也該換個角度去關心同意戶中弱勢的老爺爺老奶奶,而不是家裡有建築碩士其實很懂都更眉眉角角的王家?

王家先前與律師收費的爭議解決了嗎?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3032700083.html

爆料的王家人正是四位所有權人的其中一位,提出聲明向本報投訴。他說,去年三月廿九日、市府執行代拆隔天,聯盟曾在現場擺罐子向大眾募款。有人捐一百、二百元,甚至有人捐一萬元。但王家人至今一毛錢都沒拿到,「錢去了哪裡?」聯盟應解釋清楚,才能向社會交代。

 他也表示,聯盟曾說會幫忙找義務律師,教王家放心打官司。但去年九、十月又告知,需交律師費十六萬元,讓他們很錯愕,也未繳錢。也曾聽家人說,王廣樹每個月須繳五千元給聯盟,甚至聯盟還要求,談成文林苑案後要分「佣金」。

 這位王家人說,聯盟介入以來,市府、同意戶和王家多次協調都沒成功,他也覺得很懊惱,如果繼續這樣,「就算副市長介入也不會有結果。」他希望聯盟別再干涉文林苑案,「不要把王家當社運舞台!」

樓上各位好,

我們對於網友們回饋的各種「支援前線行動」問題,準備了這份PPT,逐一說明您的疑問。請大家多多幫忙轉發、宣傳!

完整相簿:http://goo.gl/CSOJnE

內含下列疑問 & 參與辦法:

Q1. 請問借款真的拿得回來嗎?會被法院沒收嗎?會拿來賠償樂揚業務損失嗎?
Q2. 這筆社會借款預計要借多久?
Q3. 募款狀況如何?目標真能達成嗎?
Q4. 勝訴機率如何?如果敗訴機率高,何必跟社會借款?
Q5. 誰來關注已簽約都更戶的居住權益?難道其他住戶不用回家嗎?
Q6. 請問王家住在這組合屋裡嗎?這組合屋的用處是?
Q7. 王家被拆,現況是畸零地、又沒有建築線,原地重建有可能嗎?

回應樓樓樓上訪客疑問:

一、左派運動團體為何不去關注、同情弱勢?

王家人並非所謂億來億去的大地主,也不是有錢包租公。萬華西園路地址係王家親戚在14號被強拆後,暫時提供三戶其中一戶人家借住之地點。

試將台北華光社區、三重大同南段、紹興社區、苗栗大埔、新竹璞玉、桃園A7迫遷樂善村等案並陳,左翼關心的焦點,、淡海二期徵收...不正是應看見開發主義下,制度壓迫如何使「中產階級的安全網」崩解嗎?抵抗的人民,不分產權身分,都有可能在開發主義圈地之惡、以為所有「使用價值」都能用「交換價值」收買。居住權豈能用金錢兌換?

二、樓樓上網友所舉的該篇報導,請查對報導時間:2013年3月27日,而報導中所謂「爆料的王家人」若有證據,為何要將2012年8月份早已可爆料的「書面自白」拖到2013年強拆滿一周年前夕使用?

當初該篇中時報導,原先預計是與另外一篇周刊報導同時出刊。
這兩家媒體的記者,不知為何,竟巧合問了同樣順序、同樣內容的話。
詳見 【拒絕抹黑誤導媒體的不具名惡意爆料!】http://goo.gl/YgKtS4

後經查證,得知這是特定地產「官商」勢力所做的安排。
請勿以訛傳訛。

三、2012年3月強拆至今,小額募款、物資募集的流向與使用?
當時現場募款與物資募集的詳細明細紀錄,詳見下方聯盟網頁。
http://www.tajur.org.tw/?p=2475

當時我們所募集的小額捐款共計116,600元,主要用途係用於維持組合屋基本開銷(諸如每月水、電與網路費平均五千元)及現場駐守之耗材、工具、文宣、刊物印刷品…等之支出,並支應近期的幾場大型活動之經費支出。

試以116,600元計算,2012.4~2014.2至今,共計23個月,在毫無任何人事成本支撐的情況下,就算完全不計算組合屋的改造經費、文宣印刷品等支出,每個月水、電、網路費的持續支用5000元,這筆款項也早已透支,能撐到今日,已是不可思議。

花用流向請您自行試算,便能知道:對比長期動用公關公司、人力派遣公司與媒體資源的相對方,這個「社運舞台」是處於什麼樣的資源結構,純粹為了把王家當成「社運舞台」,究竟是不是筆合算的生意。

再者,此地四位所有地主均為成熟個人,並沒有被任何人限制自由。如果他們的堅持只是為了奪取更理想的價金,大可自行跑去簽約,落得我們一鼻子灰。

他們為了證明「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錢來掩蓋罪行」,已辛苦撐了這麼久,可否將心比心,停止污衊與抹黑?共同思索怎麼讓這些文林苑鄰居們,重新成為「好鄰居」?用「強拆」與抹黑,對於解決爭議、化解對立無濟於事。

文林苑鬧劇:請問王廣樹伯伯,你們家使用國有地的租約可以拿出來了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ZTXwqAglig

劉政池佔用國有地的房子已經拆除了,王家佔用國有地的租約找到了嗎?佔用鄰地的合約呢?

反都更聯盟的捐款收入公布了,那賣成衣賣唱片的收入呢? 這種取巧的說法是模糊了支出,支出才是重點啊!,支出到誰的口袋去了,例如補貼了誰的手機費用?多少便當錢,這不是一個月水電網路五千塊就可以帶過去了,好歹也要秀個水電費網路費憑證!

王家是被強拆後才住到萬華的嗎?這個說法有很大的漏洞喔.....呵呵

To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萬華西園這個地址是文林苑現址還未拆前,王家開始告建時商就用的地址喔,法院都有記錄的。 再加上文林苑王家權變可得的150坪五房五車庫,以市價來算一億三千萬跑不掉,說他們是億來億去的田僑仔並無誤。
當然,如果在上班賺錢的白領啊或像彭家這種大地主肯情義相挺,拿錢出來"借"給王家也無可厚非。但是都更盟如果慫恿還在跟爸媽伸手的熱血青年或是賺辛苦錢的勞工朋友拿錢"借"田僑仔,那就很不厚道了。
不管任何運動一提到錢就是分崩離析的時刻,你們自己好自為之吧。

"試將台北華光社區、三重大同南段、紹興社區、苗栗大埔、新竹璞玉、桃園A7迫遷樂善村等案並陳,左翼關心的焦點,、淡海二期徵收...不正是應看見開發主義下,制度壓迫如何使「中產階級的安全網」崩解嗎?抵抗的人民,不分產權身分,都有可能在開發主義圈地之惡、以為所有「使用價值」都能用「交換價值」收買。居住權豈能用金錢兌換?"

所以就說你們是假的左翼運動嘛!! 以上所提皆是些是地主以地換錢、以地換地、以屋換屋、換多了換少了的事,跟真的弱勢如無錢勞工、如偏鄉的小朋友需要營養午餐、如孤兒院的小朋友需要人去探望關懷的事差了十萬八千里! 還是探視孤兒院不會有流血有激情的畫面得不到SNG連線報導,所以對您們的政治前程無益啦~~

台南那四百多戶還沒拆,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是不是該集中火力去幫他們免被拆除?? 等被拆了才去是馬後炮
至於王家~~屋子都拆了,就等著領新豪宅吧!!

都更聯盟選擇苦力網這個平臺來幫王家募款被打臉活該!
對廣大無錢無殼的勞工而言,可能一輩子不吃不喝才能在台北士林買到一戶三十坪的小豪宅~~ 王家是等房子蓋好了可以換五戶,一億多耶~~ 所以王家這種地主在苦勞網哭么沒錢要募款,是一件讓人覺得很不可思議的怪事。房子蓋好你不爽住就賣,賣了錢多多啊..... 反正房子早就拆了,硬留著組合屋是要跟建商凹更多嗎

只能說地主們看世界跟苦勞們看世界還真不一樣啊!

王家的土地問題也許是歷史包袱的ㄧ種,可以不爽他們家的嘴臉是一回事,但是保護個人財產權不容國家侵犯卻是必要的。

請不要再用共產黨階級鬥爭那套整天看到地主就想反,你不爽的,是有錢有權靠關係錢滾錢玩法的,的確王家沒有在一開始在都更開始時找土地代書或律師處理是他們不好的地方,但是問題是你我在面對訴訟時有多少人能作出正確的判斷與反應,法治法律之所以重要就是在種種狀況時能保護應受保護之人。

已這件事來講,最最應該負責任的事台北市政府,於商,沒有把規則訂清楚,於民,半點沒盡到應盡之責,結果網路上整天就吵著王家跟建商,你們的稅金繳好玩的事吧。

樓上的 王家另告市府違法拆屋也告輸了少在哪盧小小了
聽你在練肖唯 唱什麼"保護個人財產權"高調
王家價錢喬不攏要繼續打官司 保護個沒人住的組合屋關廣大勞工蝦米代至?
那麼我們要不要登高一呼叫大家借錢給無殼勞工在士林買房?
你們這些人錢太多也捐給沒房的苦哈哈的勞工吧!

Jeffrey McClean :

.
這個QA,是哪個律師說的?
.

.
「反擔保金」目的,是免拆組合屋時
三審後可以拿來賠償樂楊所受損害
.
如果樂楊一路勝訴,並確定
樂楊對反擔保金,就有優先受償權
.
亦即,如果樂楊另外起訴損害賠償
反擔保金下場根本就是「有去無回」
.
一整個就是「肉包子打狗」的概念(無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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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金,法院會還錢的情形:
1
樂楊本案(拆組合屋)敗訴確定
2
樂楊另案(求償)敗訴確定
3
樂楊同意還錢
4
樂楊不求償
5
反擔保金超過求償金額,其超過部分
12 hours ago

Jeffrey McClean ㄜ,如果此後,至少出現一次「平反」,並導致一審假執行宣告失效,法院應該也會返還這一次的反擔保金。對此,律師是否已經掛保證了呢?
10 hours ago

Sea River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的Q&A,跟Jeffrey McClean的意見,雙方意見似乎沒什麼不同,只差在Jeffrey McClean疑問這筆向社會大眾借款的反擔保金會不會用在,如果樂揚另起訴訟最後造成的賠償費用上,但既然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要律師監督借款反擔保金專款使用,也就是這筆反擔保金的唯一用途。
about an hour ago

Jeffrey McClean ˙
再說明白點,聯盟關於「可以完整返還借款」的答覆是錯的。
˙
因為樂楊對「反擔保金」,有優先受償權。民事訴訟法106條準用103條1項的規定,寫得很清楚。
˙
在本案就是,受擔保利益人,就免為假執行之擔保金,有優先受償權。
˙
看不懂的話,請聯盟向律師查證清楚,以免自誤誤人。

<轉載> Robert Wang:
萬一他們借出1700萬,也不是什麼大問題。請謝小姐跟許律師約王耀德先生溝通溝通,如果他們執意要繼續打官司的話,那就請樂揚告王家侵權損害賠償並假扣押那1700萬元,另外求償每個月150萬就好了,兩年就總共3600萬,因為樂揚要拿這些錢除了自己的損失還有同意戶的損失;這樣803的土地+提存的1700萬足以支付;當然官司不見得誰贏,但是賭大一點才比較有趣;相信持有803土地2/3所有權人王耀德先生會聽得懂,也應該知道不能再被詹順貴律師牽著鼻子走,詹順貴律師是為了追求他的正義替王家當義務律師,但是在文林苑案中,他的法律觀點一直都是錯的,從大法官釋憲、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到民事訴訟,他的法律主張一路敗到底。像這次1700萬反擔保樂揚可用直接用假扣押這種簡單的手段再打侵權損害賠償,到現在法律還要用騙的。,詹律師怎麼可能不知道?就如同聯盟的投影片寫得很清楚,他只求"能夠平反一次就夠了",但是他求一勝,是冒著王廣樹、王耀德先生全部家產賭下去都還不夠的狀況,打輸不只是輸到脫褲子,而是有可能輸幾千萬元,相信溝通溝通,王耀德先生會知道輕重。因為打輸不是聯盟彭龍三要負責、不是詹律師要負責,而是王耀德先生跟王廣樹先生所有得財產都可能輸光,如果按照聯盟說三審大約二年,總共四年的賠償金可能會達到7200萬元,王耀德先生會把他的以後人生賭下去?相對的,文林苑不過是詹律師其中一場正義的戰場,就算這邊全輸,他揮一揮依袖,還是可以去其他地方繼續打他得正義之戰,像大埔、美麗灣、中科,都有打贏過,照樣是威風的正義律師,而文林苑全敗那都是法官是豬腦袋,只會幫財團才會輸的,都不是詹順貴律師法律的問題。

先問組合屋是不是合法?
不合法要抗爭甚麼大西瓜?
懂法律的律師請勿做知法犯法的事情

組合屋既沒有建照又蓋到鄰地 當然是個大違建啊 不知在抗爭個碗糕
反正這些反社會的糞青就是要王家當反都更的神主牌啦
奉勸王家有時候人要看開一點 退一步想才能海闊天空
一直被都更盟這群人拉著往死胡同裡鑽 當心被這些人搞到憂鬱症

不懂。

王家難道因為地主身分出來抗爭,就喪失「拒領他人硬塞新豪宅」的自由嗎?

樓上這些人的腦袋裝的除了錢,還剩下什麼?

看挺王派這種盧小小的氣口,王家11個官司連敗不是沒有原因的。在民主法治國家不是誰最盧誰就能打贏官司的,於法無據就先惦惦回家吃自己,等房子蓋好了再來拿五房五車位吧。
看看豐原釘子戶潘家的下場,王家該謝天謝地他們那一塊沒建築線的爛袋地+畸零地,都更後換得五房五車庫的小豪宅,那是億來億去的身家耶,還要跟別人借錢來反擔保。王家這齣爛戲可以下檔了。

回應樓樓上
王家不想都更不想換可以啊~~ 那在都更通過前發聲,用書面提異議啊 故意技術上讓都更通過後才哭腰,就是存心用畸零地來綁架建商漫天喊價的都更蟑螂。
王家家裡有當建築師的王大少爺還有在淡江建築系的當講師的王大小姐,王家說不懂都更被建商騙的這種謊言...也只有肖唯和空唯會信啦。 當然啦台灣還是有一堆肖唯和空唯一天到晚被詐騙集團騙。

我也認為已目前的狀況來看這的確是肉包子打狗,在先機已失(就算在都更前發聲都不見得有效)跟目前的現實狀況下,在多的後續動作大概也只是枉然。

不過苦勞這篇裡除有幾篇深度討論(不管正反)的,大部分都是喧囂而已。

哪一篇是深度討論,哪一篇是喧囂,恐怕也跟讀者的立場有關,而不是樓上說了算。

苦勞網的這篇報導最大的價值,就是引出許多評論,不為人知的資訊或者已經被遺忘的訊息,原來王家以及捍衛王家運動還有很多細節和隱秘的過程,不是哪一方說的那樣美好。

苦勞讀者們要不要捐款,是不是要區辨什麼是互相取暖壯膽,什麼是獨立思考,這些評論題都提供了重要的判斷依據。

網路上看到這個 “ 聯盟關於「可以完整返還借款」的答覆是錯的。
因為樂楊對「反擔保金」,有優先受償權。民事訴訟法106條準用103條1項的規定,寫得很清楚。
在本案就是,受擔保利益人,就免為假執行之擔保金,有優先受償權。
看不懂的話,請聯盟向律師查證清楚,以免自誤誤人。”

不知道誰對誰錯?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的相片。
2 小時前
緊急報告:

根據今天上午詢問士林地方法院結果,得知樂揚建設已經拿1756萬元完成提存證明書,並遞狀申請法院強拆士林王家組合屋。法院案號是:103司執7529"。

換句話說,這場「與時間賽跑」的社會借款行動,實際結束期限可能遠比我們預估的2月25日更快!

請協助我們宣傳,附上熱心網友Hsinyi1975提供的版本:

【支援前線】我願意成為一萬分之一。

台灣都更受害者聯盟要跟大家借錢(詳情請自己閱讀下文)。
只要有1756萬,我們就可以和財團對決,並且告訴政府、財團,「土地,從來不屬於/任何人,任何世代/誰也沒有權力/剝奪下一代的未來(by吳晟)」。

只要有1萬個人願意出借1756元,這個目標就可以達成。

我願意成為這一萬分之一。也希望你也願意,或者可以將這個訊息儘量廣泛的傳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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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辦法】詳見「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向社會借款! 士林王家民事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辦法」(http://goo.gl/Oya7W4)

匯款帳號:第一銀行(代碼007) 忠孝路分行
戶名: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帳號:103-10-080024

請於匯款之後,填寫「都更受害者聯盟民事訴訟擔保金借款募集聯絡表」,以電子信箱(tajur2011@gmail.com)、傳真、掛號郵寄,任一方式傳給我們。

我們將於收到匯款、核對帳戶後,根據聯絡表上登記之聯絡方式,由聯盟工作人員寄發確認之電子郵件及借款之借據紙本。

【網友問:社會借款,真的有借有還嗎?】

經過這兩天本案委任律師群(元貞法律事務所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綜合討論後,整理出下列詳細的法律評估意見,確認本案反擔保金借款,的確是「有借有還」。

【士林王家社會借款‧支援前線行動】反擔保金借款可否完整取回之法律評估,請參見:http://goo.gl/m3l9mk

"反擔保金借款可否完整取回之法律評估" 寫得很保守喔 沒有一個地方是說百分之百確定可以取回喔~~
還有,都更盟還有些人在說反正為了教訓建商,反擔保金拿不來也沒關係。這是我聽
過最好笑的教訓人方法,到時建商一定是笑哈哈的拿著你們教訓他而募借得來的一
千七百萬 laughing all the way to the bank! 哈哈哈哈

台灣立報 2014-2-12 言論
左翼視野:地震焦慮的政治性
郭耀中 台大城鄉所博士生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7621

12日凌晨,台北發生芮氏規模4的地震,劇烈的搖晃,著實嚇到了大台北的居民。此次震央就在陽明山平等里,因此引發大屯火山是否再次活動的恐慌,也再次喚起這兩年來討論熱烈的「都市更新」與「核四續建」議題,我們應該重視地震災害中的政治性。

近來各地只要有重大地震發生,與房地產利益息息相關的建商與名嘴,就會起身呼籲:只要台北出現6級以上地震,僅有1成房屋能夠挺住。這幾年因為台北市加速都市更新的政策,防震議題被重新正視,成了支持老屋拆掉重蓋的新論述。但是為何要靠拆房子才能防震災,為何我們只提防可能的震災,而不需提防其他可能的都市災害。這些問題,都不在這條「砍掉重練」的論述路徑中被解答。

於此同時,一樣因地震疑慮而讓北部居民不安的核四議題,在官方與擁核學者們的論述中,卻成了輕描淡寫的文句:因為核四抗震係數有0.4g,因此可抵禦6級地震。然而,為何核四抗震係數不能提高,如果大台北地區發生921大地震規模時,東北角的3座核電廠如何抵禦,這些問題也沒有出現在官方的說帖中。

以地震作為風險的政策辯護中,同樣的災難假設與科學數據,在掌握話語權的利益團體手中,透過圖文的篩選、擺置,出現不同的標準與因應。政府急切推動都市更新與核四續建的背後,至少讓我們看到,台灣日後的發展模式,仍要以房地產買賣來維穩經濟上的數據,仍要以拖字訣來回應能源危機與產業發展。

儘管不同政府部門分別提出美好的願景,但在不同利益團體的角力下,大部分可逆轉的政策工具只能被迫停擺,而讓共同分贓的現狀繼續維持。對地震災害的防治與態度,就跟方興未艾的全球暖化爭論一般,對商業利益團體而言,無論贊成或反對,都是不錯的好生意。關鍵在於,在不同領域中,擁有論述能力甚至決策權力的優勢集團,想要建構何種氛圍,以成全他們的利益。

地震對許多人而言,可能是個未曾發生的假議題,也可能是「只要不發生在我家」的問題。但是優勢團體一心只想帶領大家向「進步」西方看齊,他們所建構的社會機制,連帶地影響了我們居住與用電的機能與方式。對災難的焦慮,可以是優勢團體用以威脅的宣傳暗器,也可以是我們審視政策制訂的契機。我們不應該順著少數人的「理性偏見」想下去,而應該藉著對地震焦慮帶出的政治性,想想如何透過眾人的想像力與生活實踐,營造出日常空間的舒適、安全與活力。

社會運動真的需要律師,否則不知道怎麼規避各種國家暴力法令的侷限,

借款與募款一線之間,門道眉角就是關鍵啊....

樓上那些質疑討論,根本變成「技術性問題」,政治操作的層次根本不需要去細緻地討論什麼建築線,佔用公有土地與否,王家是否說謊等等,那些東西都太低層次了。把國家和資本綁在一起,作為對手訴求裡,王家以及王家衛們誰搶到受害者的位置就贏了一半。

王家加油,學生們加油!!
不要理會這些雜音,繼續向前行!

士林王家與劉政池有什麼共同處?

第一,都被政府怪手拆房子,好可憐。第二,都佔用公有土地,還謊稱「有租約」。第三,都有好幾棟房子的好野人。

劉政池比較好一點,知道理虧,至少不會出來拋頭露面,還向社會要錢。

學生時間好多,都不用上課。

說好的社會借款,卻拿民進黨人的五百萬好嗎?
表面上的公民力量,卻還是忍不住向藍綠政治靠攏...

樓上血口噴人。證據呢?

唉...

鄭麗君?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4OfojRv99g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Besx-6L8Bw&list=PL5D45BC9B70943593

20140223 公視午間新聞 文林苑王家抗拆 籌到1756萬擔保金

我傾向右派,右派是反對公權力介入民事的自由經濟主義,所以我不能認同台北市政府代建商強拆王家的作為,建商沒有能力取得所有地主的同意,就不配做這筆生意,保障私有財產權是政府的職責,如果連持有權狀的財產都能任由他人佔有,人民還有什麼財產自主權?極右派甚至連徵收私人財產都完全反對。
無論社會主義還是自由經濟主義,理論基礎都是建立在社會思想。勞務、土地、設備與資金,被自由經濟主義視為資本形成的三種形態,土地是資本而不是商品,所以右派反對炒作房地產,因為地價飆漲就會使製造成本上升,製造成本上昇就會影響產品價格,產品價格就是市場競爭力。
社運團體不見得都是左派,左派與右派都同樣認同財產權是不容侵犯的對世權。建商與台北市政府也不是右派,他們是屬於帝國主義的邪派。

做人要有良心, 沒有良心的話, 你會很有錢..

沒事幹麻去護別人的財產...

繳幸錢,失德了...

急籌1756萬 神秘人"出手"救文林苑王家 -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s3j55zrhuI

就在小年夜(1月29號)當天,文林苑王家人的組合屋,被士林地院一審宣判必須拆除,但如果交出1756萬元的反擔保金,就能免除拆屋的假執行,起初王家人還相當地擔心這­筆錢籌不出來,不過靠著各界的幫忙,很快地就湊齊了款項,其中還包含有2名神秘人士,­大手筆借出500萬元和950萬元,讓款項迅速地達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