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此行目的,我一定會以為眼前這位女士是哪位同事的媽媽,微稀的髮絲裡參著斑駁白髮,笑容和藹。拿出菲律賓地圖詢問她的家鄉,這是我們常用來跟移工拉近距離的開場白,但這次我碰壁了。此話一出,笑容馬上從A臉上消失,恐懼與不安取而代之。她拒絕回答家鄉在哪,因為:「老闆有錢有勢,我怕他找到我的家人,會有不好的事發生。」
是的,A遇到的案件在台灣眾所皆知,她的僱主是元太科技總經理李政昊,而A所服務的對象,就是大名鼎鼎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一家。果真響噹噹的人物,她的害怕,並非毫無道理。
拿著工廠技術員的工作證,卻被帶到雇主家中,A就這樣莫名地清潔了一年八個月。但看著嬌小且沒有技術背景的A媽媽,我不禁好奇:「你當初怎麼會想要到工廠工作呢?」
「這才是奇怪的地方啊!我在菲律賓明明就是申請家事工作證,但不知為什麼,仲介就跟我說幫我申請到的是廠工....」看來為了配合台灣企業的配額制度,擅自改變移工申請文件的情況,從更上游就已經開始了。
就這樣,拿著技術工文件的A,連工廠看都沒看過,就開始了在一品苑豪宅的生活 ── 噢不,是「清潔」人生。一開始除了超大面積的豪宅本身外,還需打掃何壽川太太的辦公室,以及他們打算出售的舊房子。舊房屋況不好,A必須一個人趴在地上用力刮除水漬和掉落的油漆,趴著趴著,一整天就過去了。
「如果只是單純工作量多我還能忍受,」老實的A這樣說:「但他們根本不把我們當人看」。是的,A說了重話,看來她是忍無可忍了。原來,她和另一名較年輕的女移工B從早上五點半就要起床工作,到晚上十點多才能休息。連續14個小時的工作,卻只能和同事分食幾口的剩菜剩飯,餓的飢腸轆轆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只是家常便飯。
即使所有的工作都做完了,還必須不斷找事情做,沒有休息的權利。因為似乎對何太太來說,移工就只是打掃的機器,一讓她們休息,她就虧大了,所以動輒咆哮指責。有一次A在廁所手洗衣服,第一時間沒有聽到何太太的叫喚,之後她滿手泡沫地衝到客廳,卻只換來何太太的破口大罵,懷疑她在睡覺。「我和同事說,倒還真希望她能裝監視器,這樣就能證明我們一直工作,沒有偷休息。」這樣境遇中還能有幽默感,令人佩服。真不敢想像如此情況若發生在台灣人身上,僱主應該早就被爆料,甚至被告到吃不完兜著走了吧?
讓A和同事B最痛苦的折磨,是24小時的精神壓力。何太太常常疑神疑鬼,只要東西一找不到,就開始飆罵她們是小偷,即使不久後找到,也從不會因自己的誤會道歉。一不稱心,就恐嚇要把她們遣送回國,搞得她們整天提心吊膽,連問都不敢問,只能揣測何太太的「上意」。有時何壽川和太太用餐時間不同,一旦沒有及時準備,等著她們的又是一頓苛刻的責罵。
忍受辛苦跨海來台工作,不就是為了賺錢讓家人過更好的生活?可惜A和同事從不真正知道自己賺了多少,因為存款簿和提款卡都被何太太的助理沒收,限制提領,連薪資單都只叫她們簽名,不給副本留存。每個月不固定一到兩次的週日休息,也必須戰戰兢兢。僱主一再告誡,如果被警察抓到,不要說你在這裡工作,要說你在新竹、在工廠。她們懂,但又不懂。
A和剛來五個月的同事只能每晚躲在棉被裡哭泣,直到有一天,同事下定決心不再縱容惡行,問A願不願意加入她,一起舉報僱主,她答應了。於是同事聯繫了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與勞動局,就在2015年國慶連假期間,勞動局人員包圍了豪宅,A和同事,緩緩地走出豪宅,走出剝奪她們勞工尊嚴的生活牢籠。她們的出走,意外造福了另一位在隔壁李政昊家,面臨相同困境的菲籍移工。
海外工作經驗豐富的A,曾在新加坡、香港、杜拜、黎巴嫩待過,這次是她第三度來台灣工作,她認為台灣給移工的薪資待遇相對而言還算不錯,前兩次的工作經驗也還可以,而且她周遭不少朋友都遇到很棒的僱主。所以她說:「可能我運氣不好吧,我相信台灣大部份的人都是善良的。報案後遇到的勞動局人員和警察也都對我們很好,安慰我們不要擔心害怕。」我問她,如果前僱主要拿錢和解,她願意嗎?「我想我不會善罷干休,」A的語氣出乎意料地堅決,「我想要確立官司,相信台灣的司法能還我們公道。」
最後的最後,結束台灣工作後你打算退休嗎?
這時,她立刻堆起滿臉笑容,拿出手機裡孫子孫女的照片給我看,「我想要存錢,回家開一間雜貨店,然後在店裡賣我拿手的特製甜甜圈。」原來她在老家時,就會做甜甜圈送給親朋好友品嘗,看到朋友們吃得津津有味,她便期望,有一天衣錦還鄉,把更多的快樂分享給她認識,與她不認識的朋友,這樣一切的辛苦就都值得了。
回應
【編輯室聲明】敬答永豐餘何家:我們不會撤稿
【編輯室聲明】敬答永豐餘何家:我們不會撤稿
2020-04-06 苦勞報導
《苦勞網》近日接獲張杏如女士(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的妻子)委託誠瀛法律事務所來函,要求本單位移除2016年6月1日刊登的〈專訪庇護所女移工:我在永豐餘何家所受的非人道對待〉一文,以下為編輯室對本案件的聲明:
2015年,何壽川女婿、元太科技總經理李政昊將兩名合法引進的菲律賓籍產業移工,私藏自家豪宅內當私人幫傭,兩名移工在群眾服務協會協助下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北市勞動局以違反《就業服務法》對元太科技、元太總經理李政昊、移工仲介公司開罰總金額共計156萬元。
經查證,兩名外籍移工以廠工身份入台,卻根本不在工廠工作,長期在永豐餘前董座何壽川夫婦家中服務,包含位於愛國西路的「元大一品苑」以及仁愛路巷內何壽川的老宅。
時任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為此案曾痛批李政昊與何壽川二人,住在一戶兩三億的一品苑,難道請不起台灣的管家?本案成為北市勞動局成立以來,首度針對《就業服務法》違法個案單獨召開記者會的個案,賴香伶當時也強調,違法情節實在太嚴重。
針對《就業服務法》部分,由於罰則都只針對移工雇主,這個案子實際上只有李政昊受罰,何壽川與其夫人張杏如則僥倖脫困。不過當時移工也指控在何家遭受苛待,內容包含:
1.每日工時經常超過14小時。
2.每月僅不固定一、兩次週日輪休。
3.食物不足,只能和同事分食幾口的剩菜剩飯。
4.不能休息,工作都做完,還必須不斷找事情做。
5.雇主一不如意就威脅遣送回國,造成24小時的精神壓力。
就何家「苛待」移工的部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進行調查,並於2017年9月13日作出不起訴處分,調查中採納了張杏如以及何家聘僱之司機、廚師的說詞,判斷何家並未限制移工的行動自由,移工能打電話與外界聯繫,而且何家並沒有透過要求移工為他人打掃向他人收費以營利(何家還需要靠這個賺錢嗎?)故不構成「人口販運」要件。永豐餘何家於是打蛇隨棍上,指控移工說法皆為不實,還妨害了何壽川與張杏如的名譽,要求媒體移除相關報導、評論文字。
然而,何家強調所謂之不起訴處分,是指檢察官經調查後不以「人口販運」起訴被告之決定。綜觀《苦勞網》該文,全文對於移工在何家所經歷勞動處遇的陳述鉅細靡遺,卻無一字提及何家從事「人口販運」。綜觀整起事件,本案違法濫用移工在先確鑿無疑,至於移工在何家豪宅內的勞動處遇,是否以及如何遭遇苛待,儘管勞資雙方各執一詞,仍屬可受公評之事,這也是《憲法》明文保障之言論自由。
基於上述緣故,敬答張杏如女士透過律師來函提出移除〈專訪庇護所女移工:我在永豐餘何家所受的非人道對待〉一文之要求,《苦勞網》編輯室恕難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