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媒體人 (未註冊) 週一, 2007-12-03 19:06

首先向作者致意。
感謝你的說明,
有關上篇發文中指涉的查證部分,
因填文時還沒看到您的回應,
文章中也沒看到相關的查證訊息,
所以才會有此質疑,
故在此向您致意!

不過,您回文中提及『賴幸媛、雷倩為什麼又讓步變成朝野協商「共識」?』
這是二位委員自己的判斷及考量,應該與王榮璋無關吧?
為何不呈現出來呢??
況且您不是已經訪問到賴委員了嗎??
賴委員看起來也是有參與協商,
怎麼不談她自己的想法跟理由,
卻只轉述王榮璋怎麼說,王榮璋怎麼堅持,
把自己當成是局外人一般,
您不覺得有不對勁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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