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珠 (未註冊) 週六, 2008-01-05 12:34

因為很多次台北市政府的官員一直用公假兩百天來轉移點,
以致於社會上許多民眾也都跟著被誤導,
只能說,大家對工會法、工會的運作太不了解了。
工會法,是法令是最低標準,
工會理監事每個月可以請五十個小時的公假,
駐會的常務理事或是理事長可以全年駐會,
台北市停管處工會是常務理事長制,所以有三個常務理事,
在馬英九擔任市長任內,
停管處剛開始也搞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管理手法,
要搞「一府兩制」讓他們休假和工時制度退回跟勞基法,
不是比照其他市員的休假天數,
結果工會和會員十分團結,勇敢的出來抗爭,
總之,最後有了合理的結果,同時工會和台北市政府也有了協議,
同意讓停管處的工會三位常務理事都能夠駐會辦理會務。
所以,郝市長一直誇大,一直指責的讓市民誤解的「公假」、「請假」,
都是停管工會爭出來比工會法好一點點的公假制度,
其實都是以前的台北市政府同意的,
請問,郝龍斌在政治上是不是擺明的「馬規郝不隨」?
另外,停管工會的公假真的有多的很離譜嗎?
我覺得,沒有太離譜,很多工會,不管是公營的或是民營的,
公假和駐會制度是理事長和總幹事,或是祕書長,
兩人或是更多人全年駐會制,硬要用天數來算,停管工會的常務理事天數並不多。
再者停管工會的會務真的很多,
會員散佈在全台北市,而且工作時間完全不一樣,
要和會員做溝通,辦勞教,做文宣發放…都是非常費力費時和耗費精神的。
大家想想,資方用了多少人資部門的人在「管理」員工、考核員工、算計員工,
做為工會和工人,我們只用了少少的公假時間處理工會會務,爭取權益,
對於市府外包制策提出疑問和挑戰,有何不當,這本來就是工會該做的,
但是郝龍斌市長卻開除了三位常務和一位理事,
擺明了是為工會幹部「請公假」去「反對外包」,如果不是去反外包,不是去挑戰他的政策,乖乖配合他的政策,或許還有一條生路,
停管工會就是郝龍斌眼中的郝市長市政「絆腳石」,非得除掉不可。
那麼,郝龍斌的施政風格是不是跟以前陳水扁一樣,
勞資關係的對待比陳水扁更不如。
所以,不止郝離譜而是郝鴨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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