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摩子 (未註冊) 週六, 2008-01-05 01:03

30年前就是佔地為王,30年後要求搬遷難道錯了?

我不敢說什麼天大地大政府最大,但我知道一點,一塊地政府讓人「無償」居住了幾十年,也該夠本了吧!

政府要拆遷也是早就知道的事情,也不會自知理虧早點尋覓其他地方,就撐著看看政府給什麼條件讓他們搬。世間總有個理字,這怎看都沒道理啊!

我們家政府不但不收這幾年的租金,還花了納稅人的錢幫他們蓋大樓,搬遷後住入的租金半價,還有搬家拆遷費用。

最後還被罵父權?嘿~我繳稅不是幫忙這種釘子戶蓋大樓的。

社會上多少弱勢團體?這種「弱勢」,很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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