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萍 (未註冊) 週二, 2008-01-08 12:54

當天記者會的現場脈絡,恐怕是不容易被清楚界定,

紀惠容的到場支持,是支持到「性工作除罪、合法」的王芳萍嗎?

這有我個人、日日春、火盟、綠黨四個層次。


第一、
我個人仍舊堅持性工作除罪。
而日日春過去十年會做性工作除罪運動,
未來100年也會繼續做。

我個人及日日春不同意勵馨紀惠容倡議的處罰嫖客的立場,

對於勵馨等團體對性權/性工作權的態度、論述邏輯、及運動的對待方式,

這個差異長期存在,可惜近兩年屢次邀講勵馨紀惠容公開思辨此一問題,

皆未獲回應。



這次立委參選,火盟與社運理念相近綠黨合作,

這個合作過程確實有些倉促,

我們彼此掌握勞動生計與環境生態運動結合的大方向,

當火盟決議推派在日日春工作的我參選綠黨的不分區時,

在正式登記前,綠黨負責與火盟協商合作事宜的朋友,表示支持性工作合法的立場。可以接受我的代表性。



紀惠容在個人層次,支持綠黨,至少是得支持政見中「保障性工作者權益」。

而這在妓運中,吊詭之處就在

勵馨和婦援會,在2004年公開文件中支持不罰「賣性的人」(什麼叫賣性的人,很奇怪),但認為法令要「罰嫖」

但我方認為「罰嫖」明明就是「罰娼」

在此,雙方一直沒有共識。

所以,我不知紀惠容個人,是不是當天來,表示1.支持「性工作者」四個字的使用,

2.是否對罰嫖態度有挪動。

這個議題,確實是模糊的,及不是當天會場脈絡有處理的。



第二、
紀惠容當天出席是使用全國婦女聯合會常務理事的頭銜,

沒有使用勵馨的頭銜,

清楚的出來支持婦女聯合會理事長陳曼麗。

而我的部份,在當天記者會現場,之前未被告之要發言,

臨時在記者會正式開始之前,請候選人自我介紹,我談的是「紅綠聯盟」

環保和勞工運動結合的進步精神。

因此性工作除罪議題並非當天主題,我和紀惠容差異,也就共存在那個現場。



而針對0104這個記者會,我曾在綠黨工作會議中,

有代表火盟表達,
對「名人加持」記者會的作法,

是否對選票的拉抬真的有效,持保留態度(因為媒體也根本不給小黨空間)
但也對綠黨各方朋友找方法努力選戰突圍

及各界支持綠黨的動能,覺得予以尊重。

只是火盟對此活動幫不上太多忙。

這部份也得到綠黨的理解。
而綠火彼此在匆促合作過程中,
而基於過去大家也有其行事作風及歷史脈絡,

在不違背大理念方向的原則下,採取互相尊重。若對合作過程有異議之處,目前也保持互相對話中。



第三、
陳曼麗基於姊妹情誼找紀惠容出席,

是在記者會前一天,我從email通信中看到名單,
那時也已過了綠黨火盟聯合工作會議時間。

工作人員忙碌各種事務,加上火盟人員對此活動沒有太多參與,
前一晚,我沒有選擇去詢問看到的所有推薦名單。

而我也知道

有個別火盟的社運朋友

因為看到紀惠容的名字而不願意掛名此一活動。

而也尊重個別人清楚的選擇。



謝謝樓上朋友的關心,

我目前只能在忙碌的工作下做有限的回應

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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