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don (未註冊) 週四, 2008-01-10 16:38

給叫人家檢討的

我從上面一連串討論始終讀不出你所謂獨占社運代表性的具體指涉到底為何?有哪個陣營或個人做出過這樣的宣示嗎,請明示。

講到NGO拿政府資源的態度,八百年前就已經不流行「社運拿國家資源就等於被收編」,這麼天真無邪的論述了,黃長玲對婦運的研究,或碩論裡面,李鎮邦對社區大學的研究都是如此,他們從自身參與婦女團體、社區大學的經驗來看當社會運動遇上國家時,所可能展現出什麼樣動態性的關係都是例子。影射人家拿錢就手短這種想像力,可能已經有點跟不上時代了。

另外隨便就要說人家有利益交換、政治關係這些摳應節目的語句可以省省,要嘛也應該case by case來談,陳曼麗作為一個「準」政治人物擔任民進黨的黨職與國代議事/跟她參與的主婦聯盟、綠黨等社運團體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在你的大論中也被混為一談,如果你可以把論述層次理得更清楚,對話可能會比較容易聚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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