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保留原來的三篇文章,或者,是否可能貼在這裡?已經有了這麼多討論,原來三篇文章會產生教育作用。
至於卡蜜兒【文化交流】一文,本身或許看不出什麼問題,但是此文確實是主流標準的娼妓論述的覆誦。但是要跳脫這樣的論述,還需要很多新的功課,除了性工作者與性消費本身的新認識,還有這些男性嫖客的另類考察(他們都被假設為性剝削者或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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