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竑廣 週四, 2008-07-10 11:19

這事其實我算是反應好幾個跨性別朋友的觀感而已,我只是其中一票,更多當事人也有發聲,他們的意見更值得重視。有一位跨性別朋友表示無所謂,只是她當然還是尊重同類的不平之鳴。

有人認為污名的名詞可以反轉,但我的跨性別朋友覺得,這個詞從古書中一路流傳至今,有數之不清的負面脈絡,說反轉不切實際。在現在社會都尚未普遍尊重跨性別的情形下,與其反轉,不如使用跨性別一詞,營造更多的尊重氛圍。

總之在擬文宣前,還是先諮詢跨性別團體的意見較佳。另外肯定該劇團的正面回應。(不是姨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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