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藏巖占用戶 強制驅離

2007/01/23

陳怡妏、劉添財/台北報導

寶藏巖聚落安置爭議不休,台北市政府與寶藏巖原先達成十九日前搬遷協議已確定破局,台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昨日表示,現在還住在寶藏巖中有許多根本不是原住戶而是「強占戶」,接下來將徹底執行公權力,她呼籲強占戶不要抵抗,以免觸犯公共危險罪;而市府今將召開跨局處協調會,針對寶藏巖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台北市長郝龍斌對此也展現強硬立場說,市府要收回寶藏巖是要進行整理而不是拆除,未來整理好了之後,原住戶就可以回來,目前市府對於原住戶的安置都有一套辦法,現在站出來反對的都是占用戶,根本不合法,市府將會在短期之內強力執行公權力,排除這些障礙。

李永萍說,寶藏巖全區施工約需2年時間,整建完成後,所有的原住戶都可以搬回寶藏巖,只是住在中繼住宅未領取何任補助金人可以享有優待,已領取者可搬回但不能享有優待。

此外,為了落實寶藏巖聚落「活保存」,文化局還將研擬「台北市聚落保存自治條例」,以後所有類似的案例可適用。

李永萍表示,寶藏巖現存的爭議全都來自於非原始住戶,因為所有原住戶都已接受市府訂出的優惠搬遷條件,因此反對市府接管的寶藏巖公社已失去對住戶的發言權與代表性,是不折不扣的強占戶。

30出頭男不想工作 賴著不走

李永萍說,寶藏巖目前有些拒搬的人都是後期才住進去的人,本月五日市府與居民開協調會時,還有一位年僅30出頭的男子擺明因為不想工作,所以要賴在寶藏巖不走;這樣的人若比照原住戶給予搬遷補助,毫無公平性。

李永萍說,公社先前與市府達成多項的協議,市府都遵守,文化局也派員在非上班時間加班與住戶溝通,但公社承諾十九日前搬遷卻未做到,完全是扯後腿的舉動。

李永萍說,寶藏巖是屬大片老舊違建,又在山坡保存地上,保存工作晚一步就難一步,因改建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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