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表示,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0月31日)仍可依規定放假1日。至於勞雇雙方如果約定將部分休假日(含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調移至週六以達到週休二日目的,則該紀念日當日已成為工作日,勞工自應出勤。
另勞工應放假之日係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辦理,日前內政部雖已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刪除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但在勞基法相關規定尚未修正前,勞工該日之放假仍應依其規定辦理。至於明年是否取消「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放假規定,須視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修正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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