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鄭重聲明,反對中信金董事會將用四年的時間釋出兆豐金股票的決議,並要求金管會勿損害法制權威,任意放寬中信金彈性處理的時間。
依「金融控股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申請轉投資審核原則」之規定,中信金「策略性投資」兆豐金須於自動核准後一年內完成。此一策略性投資計劃既然已無法在一年內完成,合法性及目的性皆已消失,同樣地,亦須在一年內完成全面釋股。
至於中信金堅持賣股須有獲利才會釋出股票,此一說法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若釋股時因兆豐金股價低而必須認列損失,不也是其當初任意啟動惡意併購所要付出的代價嗎?莫非中信金高層當初以違法手段惡意併購兆豐金時,只想到利益輸送10億元?只想到風光掌控兆豐金董事會?而完全不考慮違法事件被揭露及併購失敗的後果?果真如此,中信金可說是仗著財大氣粗,目無法紀,視台灣金融管理如無物!
金管會既是「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監理機構,當超然於黨派、利益團體角力之外。之前金管會「擔心衝擊兆豐金股票」的說法,已經逾越自身監管機關的權限。如今,「一年多一點」的寬限期說法,更引人有是否「因人設事」的聯想。
為免如兆豐金這般全民資產淪為財團之手,並希冀能從此樹立監管機關之獨立性,安定台灣金融環境,無論中信金如何爭取放寬釋股期限,本會始終堅持中信金必須立即釋出所有兆豐金股票,並立即辭去全部董監席次,金管會身為主管機關必須嚴正執法,重建金融紀律。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蔡秋發0936869156 發言人林中象0939226682







加油!但我更在意的是:如果中信金就是不釋股、而政府也就是不管,中國商銀工會是否有什麼進一步的打算呢?
請問一下,現在還有中國商銀嗎?
請問我該到那邊找中國商銀?
好怪!
竟然還有[[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產業工會 ]]
好奇怪:
這有點歷史背景,我在之前一篇新聞後面的回應稍微解釋過。兆豐金控納入了中國商銀和交通銀行成為兆豐銀行,但是兩家銀行的工會對合併都有意見,特別是中國商銀工會一直強烈反對。但無奈併還是併了。但是兩個工會繼續以原來的名字存續。所以現在雖然已經沒有獨立存在的中國商銀和交通銀行,還是有中國商銀工會和交通銀行工會。至於之後會不會繼續這個樣子維持兩個工會的形式一直維持下去,可能就要請兩工會的朋友來說明了。
除此之外,另外有個兆豐金控工會,主要是由中國商銀和交通銀行兩個工會的部分幹部組成的。原本中國商銀工會曾為其會員,但後來退出。
至特偵組告發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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