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高雄捷運剝削泰勞事件仍舊撲朔迷離之時,勞委會主委陳菊的辭職,為整個事件投下了震撼彈。但一個高官下台,除了影響未來的政治佈局及民進黨各派系實力消長之外,對於高雄捷運弊案的釐清、外勞政策的改善,卻毫無益處,也就是說,這是個十足的政治動作。

  高雄捷運外勞抗暴牽扯出的風暴,可以從法律責任、行政責任、政治責任三個層面釐清。從中央到地方,這三個責任或多或少都難以免責,只是情節輕重而已。

  但從8月21日高捷泰勞抗暴開始,這三個責任的問題從來沒有釐清過,而且隨著事件發展牽涉到高雄市長爭奪戰及派系實力消長,反而淪為各說各話、各擁立場表態。

  理論上,責任的歸屬輕重應該隨著事實的揭露而逐漸明朗。就法律責任,如果高雄縣市政府、勞委會甚至總統府內有貪贓枉法的情事,該被約談就約談、該被起訴就起訴。而在行政責任,則是那個單位在法令上有應執行而未執行的事實,確認權責歸屬,依法懲處。

  講白一點,從去年高捷泰勞引進時就開始散佈的傳聞及一堆「公開的秘密」,所有的內部文件及資料都在高雄縣市政府、勞委會、行政院甚至總統府手中,要是覺得泰勞被奴役是「可恥」的事情,法律責任、行政責任的釐清,絕對必須從自身做起,公諸於眾受人檢驗後,才有資格談「政治責任」。

  但整個民進黨政府,卻從來不是這樣玩的。高雄縣市政府,一開始是以消弭事端、平息爭議為主,而後面臨勞委會查察不力的究責,只能不斷向外說明、解釋,予人踢皮球之議。

  勞委會更是離譜,事實上,外勞從核准配額、發放招募許可、聘僱許可、國內外外勞仲介特許證、外勞生活管理、工資切結書都抓在勞委會手中,但在媒體將官商勾結焦點集中在有力人士、高市政府、高捷及華磐時,勞委會居然能樂得輕鬆。勞委會於本週三公布的「高雄捷運泰勞人權查察專案小組調查報告」中,就宣告高雄縣市政府勞工局有查察不力的行政責任,而勞委會有「監督不周」之責。

  這份調查報告,花費十數人大費周章南下調查,卻完全沒對勞委會長期的外勞政策作檢討、對「有力人士」毫無調查,更沒對勞委會內部作徹查,「預設」勞委會本身毫無「法律責任」、「行政責任」,只有區區監督不周的考評。所謂調查研究的原則「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人權調查小組一干碩彥得公開解釋自己為何「自廢武功」。

  既然勞委會法律責任、行政責任已經推得一乾二淨,陳菊左一句「概括承受」、右一語「承擔政治責任」卻又是為何?代人受過?有的放矢?

  實在是不願「權謀論」來談這件事情,但「行政責任往外踹、政治責任一肩挑」的操作,除了累積政治聲望之外,別無所求。別忘了「有力人士」之說也是從陳菊口中吐出來的。加上勞委會不用完全凍結高捷公司的外勞配額這等實質懲處,「呵護」高雄捷運順利完工的用意明顯,豈不是精心預留,避免高雄市民怪罪的後路?

  陳菊主政勞委會期間,外勞人權每下愈況,更發生了奴役泰勞的醜聞,要走不是不行,但勞委會得先把高捷「個案」、外勞政策「通案」的種種疑點開誠布公。在社會最應該瞭解的法律責任與行政責任的一知半解時,拋出官位去留議題,畢竟勞委會的責任再重不過也是主委下台,什麼責任都還沒查清,先下手為強無限上綱,難道不是轉移焦點,建起究責至勞委會及自己的防火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