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鎰欽/南縣報導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勞資爭議,卅日進行第二次調解,由於資方僅委託律師出面,且對員工提出的三項要求均表示公司無法接受,調解宣告失敗,訂十二月十九日再行第三次調解。

昨日調解會議,先由調解委員先就前往公司調查的結果做報告,工會提出的三項主張,包括調薪幅度以過去6年薪資追溯,從2001年工資標準,每年增加7.3%,6年總計調幅為43.8%,而從2008年開始,每年得調增7.3%,並要求取消各階層薪資極限之限制。

資方的說詞是,每年均有調薪4%以上,且在每年二月份有打考績,給予員工年功薪獎勵,薪水的調整,以績效評比為依據,制度一切健全,明年二月還是會作考核,把結果個別通知員工,三月份調整薪水。

調解委員做完調查報告後,工會常務理事曾育彬無法接受,當場詢問出席的員工有無調過薪,員工們均答「沒有」,曾育彬表示,資方提供的資料都不是事實,公司營業額從9億元增加到20億元,還說沒賺錢,是蓄意剝削第一線員工,專照顧高階主管,差別待遇叫人無法心服。

接受資方委託出席的律師也表示,工會提出的追溯6年調漲薪資等三項要求,資方有實際困難,無法接受。

由於勞資雙方無交集,主持人縣府勞工局副局長王振家宣布調解失敗,再訂十二月十九日舉行第三次調解,希望屆時資方派出能作主的代表,讓此爭議可獲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