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武智/台北報導

 每天工作十四小時,無薪資、無勞保、無休假,任期約十年,最長超過廿年。根據相關團體統計,只要家有重症癱瘓或重度身心障礙者,就必須有家人犧牲擔任「長工」,甚至有四成一陷入經濟困頓,只能靠政府每月五千元的津貼勉強度日,推估至少超過廿五萬個家庭。

 家庭照顧者總會提倡每年十一月第四個星期日為「家庭照顧者日」。這一天,讓六十六萬名家庭照顧者的身心都能歇息。

 家總公布「家庭照顧者現況調查」,家庭照顧者平均每天照顧時數約十三.五五小時,比一般上班族的八小時高五○%,夜間還要隨時起床警戒,無休假又無收入。

 六七.八%家庭照顧者期盼能「放鬆與休息」,四四.三%希望家人給予肯定與支持。家庭照顧者最沮喪的事,依序為失去自己原有的生活占五七.九%,事業與照顧難以兼得占四三.九%,經濟陷入困頓占四一.五%,社會資源不方便利用占二六.八%。

 調查發現,若有家人的幫助與分擔或社會資源協助,家庭照顧者每日照顧的時間顯著下降。因此,五六.四%期待家中其他成員能關心被照顧的親人,五四%希望有人能替代照顧。

 家總秘書長陳穎叡指出,由於全心全力投入,家庭照顧者也忘了自己年歲漸增、身心健康亮起紅燈。從政府提供的照護服務來看,只有四一.一%申請利用過「居家照顧」,「日間照顧」的社區托老、托顧只占十五.六%,申請「居家喘息」與「定點機構喘息」(新制一年合計十四天,由專人到宅照顧或送往機構照顧)合計占十六.五%。

 不過,四一.九%的受訪者不曾申請利用前述資源,原因包括社會資源不好用、數量不足、離家太遠、提供服務時間不能配合,以及提供服務的多元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