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休假,所以上街頭

2007/12/11
苦勞網特約記者

嬌小玲瓏的明雪(化名)身著米白色、束腰的越南傳統服飾「Ao dai」,猶如旗袍般的設計,別具風情,在遊行的隊伍中特別醒目。

28歲的明雪正是「我要休假」遊行的主角之一。一年多前,明雪付給仲介七千美金,離家背井到台灣桃園一家電子工廠工作。包括明雪,這家小工廠僅有四名女性外籍勞工,分別來自越南、泰國、菲律賓、印尼。雇主安排她們住在同一間宿舍,但明雪說:「宿舍都是空的,連棉被都要自己買!我們自己買生活用品,才慢慢把它佈置成家的樣子。」

早上7點半,是許多人正在賴床或悠閒吃早餐的時刻,但這是明雪工作的開始。明雪負責在工廠裡包裝電版,一天中只有中午12點、晚上6點才能休息吃飯,明雪表示:「我們吃的飯不好、很油,連老闆都不吃。食物很少,我們輪流休息吃飯,最後吃的人,都吃不夠。」大家一直工作到晚上11點,才能下班休息。「那個菲律賓的很可憐,她是非法的。因為老闆找她來照顧阿媽,後來叫她去工廠上班。她早上5點半起來幫老闆煮飯、整理家裡,然後去工廠工作。晚上11點下班後,還要幫老闆洗碗、洗衣服。」

明雪與她的同事不能放假,因為老闆威脅不給加班費(但其實老闆本來就不怎麼給加班費);她們不能生病,因為老闆說要有人顧機台。有一次,明雪的印尼籍同事腳嚴重受傷,老闆「勉強」准假讓她開刀,休養不到三天,老闆就要她上工。明雪說:「我們如果只是感冒,只好忍耐繼續工作。但她的腳開刀,馬上就要工作,她一直說她的腳很痛!」而這樣沒眠沒日的工作,在仲介每月扣除不明費用後,大家每月只領到近萬元的收入。

「我們終於受不了,大家找老闆說不做了!」明雪說。明雪的菲籍、印籍、泰籍朋友還沒來得及還完仲介費就回國了。明雪則尋求天主教外籍牧靈中心的阮文雄神父的協助,希望可以轉換雇主,並要回被雇主亂扣的薪資。但原雇主拒絕配合,至今仍在進行法律訴訟,而明雪因為沒有工作,這段期間一直沒有收入。

這是明雪的故事,一個沒有休假的外籍勞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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