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倖妃、朱武智/台北報導
《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正通過育嬰假擴及卅人以下企業,婦女新知基金會強調,育兒是國家和社會責任,不應全部丟給婦女。彭婉如基金會則以瑞典為例,認為考慮女性就業和雇主負擔,應將現行兩年育嬰假縮短和育嬰津貼給付時間相同,並規畫完善托育,以免女性就業反而受害。
婦女新知秘書長曾昭媛表示,昨天通過的內容是進步的法案設計,目前尚須進一步協商的是育嬰津貼,立法院現所討論兩版本,預計下周應會有結果。
對企業主反彈,曾昭媛認為,育兒是國家和社會的責任,大家都應共同分攤,不應全部丟給婦女或家庭本身。台灣因為生育和托育環境不良,造成生育率節節下降,企業主也要想想,如此下去對台灣的競爭力造成極大傷害,應該給員工更好的性別平等環境,共同分攤育兒責任。
但彭婉如基金會董事長劉毓秀卻有不同的看法。她說明,瑞典的制度為家中有新生兒出生後,父母在孩子八歲前都可以請育嬰假,期間累積共十五個月,育嬰津貼比照失業給付水準同時可以請領十五個月,為的就是增加彈性,讓雇主和員工之間可以協商緩衝,以免雇主無法維持運轉,員工也不致因而失業。
劉郁秀認為,國內育嬰假目前多是公務人員或有錢人請,民間企業員工根本不敢請。既然政府要發給育嬰津貼,不如將育嬰假從兩年縮短和育嬰津貼發放時間等長,讓雇主和員工都可以鬆口氣,加上明年即將上路的托育制度,由政府編預算補助托育費用,讓年輕父母都可以安心生育。
勞委會官員則指出,前年申請勞保「生育給付」約有七萬七千名女性勞工,其中,只有一九八九人向雇主申請育嬰假,比率占二.五%;但選擇離職而在家照顧小孩者約三萬七千多人,比率逼近五○%。
官員憂心,《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正案若真三讀通過,恐引發更多勞資糾紛。他舉例,台灣企業有七成屬於中小企業,十人與五人以下的小公司占更多,多數雇主都與員工一樣的拚,人力再吃緊,也不趕再增聘,以免增加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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