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12/19-12/20陪樂生36小時持續靜坐社團動員通知
漢生人權法案已經到了最後關頭!五黨團協商橋不定,法案三讀的過與不過亦變數重重。院民已用無價的生命擺在天平秤盤一端,而另一端立法院究竟會放上什麼?我們希望不會仍舊只是一場空。
2005年10月25日,在『漢生病隔離賠償東京勝訴』之後,700多個日子裡,老人家以平均76歲的高齡,拖著行動不便的肢體,疲憊卻堅定的奔波在立法戰役的前線,希望換取成功立法的到來。從2005年10月至今,這兩年的時間內院民死亡人數已達35人。他們用生命等待,漢生法案卻遲遲不來。
在樂生法案通過與否的關鍵時刻,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起社團動員持續靜坐36小時,陪伴漢生法案等最後一段,讓我們一起呼籲立法院在本會期通過漢生人權法案。
36小時持續靜坐˙社團動員通知
1.靜坐時間:2007年12月19日早上9:00到12月20日晚上9:00,共3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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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漢生法案走最後一段 36小時持續靜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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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段 | 社團名稱 | 社團聯絡人手機 |
| 12/19 9:00-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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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9 14:0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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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9 19:00-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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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 2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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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 6: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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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 11: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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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0 16:00-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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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口(濟南路一號)
3.敬請各社團攜帶社團旗幟至靜坐現場
4.預定召開記者會時間:2007年12月19日(週三)下午3:00 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主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活動聯絡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秘書長林淑雅 0910162552
台灣人權促進會 文宣部主任Ciwang0912520748
法律扶助基金會 謝幸伶律師0927150199





請人權律師支持反迫遷
即使只剩下補償條款,也要通過這個法案嗎??
明知道指定古蹟這個條款,一定會被犧牲,被刪除,你們還是要把這部草案送入立法院表決嗎?
我對於樓上的疑問:
1.指定古蹟這個議題還沒有在立委中達成共識,第七條用表決的方法是讓政治人物表態的最後手段。無法成為共識而放入法案中是政治的現實,何來犧牲?怎麼不反省我們的努力還不夠?
2.強制遷移和指定古蹟是同一議題,既已同意古蹟指定用表決,何以堅持強制遷移不能拿掉?然後據此拒簽協議書,是否有不厚道之處?
3.第三條第4款「國家應保障現居院內病人及其照護人於院區內之居住權」之規定已經留有拒絕被強制搬遷的伏筆,你(妳)要「歸碗」全到倒據,連這樣的機會都不要了嗎?
4.補償條款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你(妳)再仔細看看,國家道歉、終身照顧義務、政府綃弭社會歧視的義務、回復患者的名譽、歧視漢生病患的禁止及侵權責任的明文、回師社會之協助義務、具體之醫療維持義務、真象調查義務……這些東西都沒有看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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