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選舉,人人皆喊「要安定、要經濟、要生活品質」,然而國會中一步步修正的法案,卻是跟口號背道而馳,在國會內的、搶著要進國會的政客們,可以為了選票,棄生存環境不顧,試問又怎可能有安定、有經濟、有生活品質?

11月初在國會中的柯俊雄、侯水盛等人,提出了「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們「體察」畜牧業的有機污染,與工廠產生的重金屬污染層次不同,因此要求畜牧業違反放流水標準的罰鍰,由原先的6萬至60萬元,降為6000至12萬元。

不到月底,在朝野立委「共襄盛舉」下,國會很迅速地三讀通過、這個由農民黨提出來的第一個法案,將畜牧業罰款從其他事業分離出來,罰款大幅降低,其他各種違規情形罰責,則未將畜牧業與一般事業、工業區隔,形同一起大幅減縮對其他工業污水違規行為的處罰。不過立委鍾紹和、柯俊雄在三讀後,高呼此舉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所謂的正義,看似為畜牧業者謀福利,實際上是把污染的成本轉嫁全民、河川的不正義。

畜牧與工業廢水皆是河川污染的原凶。未經處理的畜牧廢水,就算不如部分工業排放的毒,其有機化合物、高含量的氨氮,也足以窒息了河川與其中生物,水質污染也嚴重地影響環境與健康,如今5000多戶的養豬戶,養豬頭數就有680萬頭,多及終於南部,以一隻豬相當於四到六人排放量來計算,污染若不經妥善處理,不僅影響河川水質,也將連帶污染水庫優氧化,增加供水處理負擔,現在每年耗費上百億做污水下水道,卻要解決更高濃度的水污染,更是本末倒置。

今日農業、環保單位執行不力,業者輔導、補助不足,居然以畜牧業者生存問題為理由,將環境法規中的罰款大幅下拉,好像是說,我用刀殺死人跟用槍殺死人,標準不同應該「分離」處理。實際上要解決畜牧業生存的問題,要解決環境污染的問題,皆不是簡單的下修標準、分離標準就可以,這樣的公平正義真廉價、又錯亂。

身為最高環保單位的署長陳重信不能阻擋法案通過,竟然還名列在立委修法提案連署名單中,因為在唯有利益交換的政客眼中,環境並不是可以提供「現時、現實」利益的選項,在當立委時,站在畜牧業者的選票那一邊,當環保署長時,可以選擇噤聲不語。

2001年前署長郝龍斌不也放寬染整業放流水標準,理由很簡單,因為標準太高,多數業者做不到,乾脆就把標準下修。放寬環境標準的理由很多,真正的原因還是政客的利益,選票的利益,卻不是人民的利益。結果是沒有任何人在政府部門為環境把關、為人民真正的生存條件努力。

正當社區民眾組成的河川巡守隊,社區自發的監測組織,因為一再通報污染,卻得不到積極、實質的回應,而感到挫折、不解時,上位者不僅置之不理,還把最後一道防線—法律上的處罰、標準一步步放寬,人民與第一線執法單位,還能拿什麼依據去要求呢?多年來在民間、公部門努力之下,各地河川整治工作漸顯成效,偶爾還能瞧見河川內魚蝦嬉游,但大多數的河川仍在死亡邊緣喘息。

大家都知道污染容易整治難,台灣待「拯救」的河川處處可見,卻總在些許的進展之下,又不斷地被出賣,再次被推入污染、再污染的危機中,就跟我們整體的生活環境一樣,我們是不是可以選擇,不要再被出賣,拒絕再被推入污染的危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