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據報導,針對法國大型零售商家樂福近日疑似在中國大陸採取規避新勞動合同法的作法,中華全國總工會已表達嚴重關切。有關官員認為,家樂福此舉「在敏感時刻,全無必要。」
香港文匯報今天報導,中華全國總工會人員表示,全總已經知道此事,至於家樂福此舉是否規避勞動合同法,則要區分情況對待。
他進一步說,如果合同是因為履行完畢到期,用人機構與勞動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是不違法的;但如果勞動合同的解除不是雙方平等協商,勞動者迫於壓力而解除,就是違反勞動法平等協商原則,勞動者即可請求企業工會出面,或者向勞動執法部門舉報。
他說,從媒體報導得知,家樂福部分員工不敢不簽,如果經調查屬實,即是違反勞動法的平等協商原則,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請求企業工會出面,或直接向勞動執法部門舉報,以維護自身權益,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被問及在明年一月一日「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頻繁出現的企業大規模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藉以規避新法中關於無固定期限合同規定的行為,中華全國總工會人員認為,完全沒必要,
他說,無固定期合同並非終身制,企業依然有用工自主權,相對於「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反而擴大了企業用工自主權,因此企業完全沒必要趕在這個敏感的時刻大規模解除勞動合同,這種行為不僅不明智,同時對企業的形象非常不利。
據瞭解,十一月十七日,家樂福中國總部給全中國大陸各大門店的人事部下發電子郵件,要求家樂福四萬多名大陸員工,除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不論工齡長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在十二月二十八日之前與公司重新簽訂為期兩年的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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