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璧琳/高雄報導
高雄煉油廠五日晚間發生氣爆,環保局連續48小時進行周界空氣採樣與空氣品質監測,稽查人員並在廠區下風處進行空氣採樣,經檢測臭味濃度高達300,已超過管制標準50甚高,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罰100萬元。
環保局代理局長王玨指出,高雄煉油廠第二製氣油工場發生爆炸後,局方相關人員即進入廠區,了解災情及汙染排放情況。
這時技術室空氣品質監測車,已進入廠區內,在中油廠下風周界進行採樣及化驗分析,同時連續進行48小時空氣品質監測。
環保局無奈指出,高雄煉油廠去年已發生多次爆炸工安意外事件,散發臭味造成地方民眾的不安,臭味濃度一旦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即依法開出告發單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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