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障委員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團體,在1月16日上午十點召開「兌現奧運承諾,釋放維權人士」記者會中發表兩點聲明,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維權人士胡佳,並信守申奧承諾,儘速落實對新聞言論自由,以及改善中國人權現況。
中國維權人士胡佳長期關注環保與愛滋議題,多年來,胡佳與妻子曾金燕共同投入愛滋人權關懷工作,2007年12月5日,無疆界記者組織頒贈 「人權獎」給胡佳夫婦,但在 2007年12月27日 下午三點左右,胡佳在北京以「涉嫌煽動顛覆政府」的罪名遭逮捕,遺下太太金燕及六星期大的女兒謙慈,並切斷胡佳、曾金燕夫妻與外界的一切通訊聯繫。胡佳被帶走的時候,連鞋都沒讓他穿上。
為了營救胡佳,目前中國已有57名作家與異議人士發起共同聲明,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胡佳,關注中國人權議題者,也立即發起全球網路連署,要求中國儘速讓胡佳重獲自由。
這份由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障委員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圖博之友、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民主基金會、台灣自由緬甸網絡等台灣公民社會團體,共同發表的聯合聲明如下:
2008「北京奧運年」前夕,長期關注環保與愛滋議題的中國維權人士胡佳,於2007 年12 月2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予以刑事拘留,並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拒絕律師會見;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女士,以及他們一個多月大的女兒均被軟禁在家,並斷絕與外界通訊聯絡。
做為台灣公民社會之一員,基於對胡佳先生及其家屬之人權的關切,並基於對中國政府履行其改善人權之申奧承諾的期待,我們對中國政府提出嚴正呼籲:
1. 立即釋放胡佳,停止軟禁、騷擾曾金燕,保障胡佳夫婦依據中國憲法、刑事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所擁有的一切權利。
2. 信守申奧承諾,改善中國人權狀況,儘速落實對新聞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居住遷徙自由及其它基本人權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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