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8
野球人/北市(傳播業)
最近,興農牛張泰山因「薪」情不佳,而和球團高層發生齟齬,球團甚至放話要將他釋出。但同樣是期望薪資和球團認知有落差的王建民,卻能透過薪資仲裁和洋基球團談判。同樣是和球團爭「薪」,兩者的差別就在於相關制度對球員權益的保障程度。
從中華職棒開打以來,球員和球團之間就存在著不對等的契約關係,而球員一直以來都是弱勢,在資方(球團)高舉「國內職棒大環境不佳」的尚方寶劍下,通通都是球團說了算,球員幾無置喙餘地,而對於輿論長期以來比照美日職棒建立「自由球員」及「薪資仲裁」等制度的呼聲,也每每停留在「紙上談兵」的階段。
國內職棒進場觀賽的人數近年來逐年萎縮,除了受打假球傳聞不斷及球員私生活不檢等負面新聞衝擊之外,很主要的因素就是明星球員不斷外流到美日,造成球賽品質下降,而國內職棒留不住有實力及潛力的年輕球員最大的關鍵,就是國內職棒制度的不健全,而且完全對資方有利,讓他們看不見「錢」途,因此美日挖角,才會對球員造成莫大的吸引力,讓他們完全無法抗拒,而球團也完全沒有留人的籌碼。
希望這次張泰山及先前獅隊球員和球團之間的「薪」結事件,能讓聯盟及球團思考比照國外職棒建立自由球員及薪資仲裁制度的必要性,也透過更健全的制度,減少球團及球員間不必要的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