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發佈日期:2008-01-21致信編輯 一、很多國家都曾經設置法律或法規限制派遣行業的發展,但最終還是意識到並不符合客觀規律,逐漸取消了各種限制性條款,而是加以正確監督和引導,使派遣行業得到了健康的發展。我們只要吸取國外的經驗教訓,加強管理和監管力度就可以了,不必重複一些國家走過的彎路。
二、勞務派遣將單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關係轉化為集體與用人單位的關係,能最大限度保護勞動者利益。
三、據不完全統計,完全或部分通過勞務派遣公司進行就業安置的職校比例高達60%,而有實際意願的學校高達92%。
四、蘇州的就業和用工一直非常穩定並保持相對和諧的狀態,由於絕大多數派遣及用工單位一貫堅守法規,在新法出台後,尚未出現因擔心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大規模裁員和轉為派遣的情況。因此,蘇州政府對於勞務派遣管理的成功模式可以為其他地區提供很好的借鑒作用。
五、若細則中出現所有派遣崗位的期限一率禁超6個月這一規定,將使用工單位及派遣企業無所適從,從實際操作層面上無法真正定義和把握,而直接迴避派遣用工方式;或在操作過程中,有些人力資源機構會頻繁轉換人事手續,從而導致派遣企業無法正常運營,整個行業進入「冰川期」。
六、不能因為用人單位有潛在的違規可能,就針對完全不構成威脅的派遣行業出台過多的限制性法規,失去了法律應有的適用性和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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