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琳‧台北 2008-01-08 23:54 調整字級:
為提升股東會委託書的管理效能,金管會今 (8)日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草案,將限制徵求委託書的受託代辦權限。未來公司、金融控股召開股東會,公司的股務代理機構、金控子公司不得受託代辦委託書的徵求事務,以避免股東會的委託書徵求亂象。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委託書大戰牽動利益龐大的經營權變動,例如去(2007)年記憶體廠旺宏的股東會,力晶與旺宏引爆委託書徵求大戰,暴露出委託書規則的漏洞。所以為避免公司利用寄發開會通知書、股東會紀念品、辦理委託書統計驗證作業,產生不公平情事,金管會積極檢討修正委託書相關規定。
張秀蓮表示,為避免股東會亂象,除現行法規已規定股務代理機構及金控子公司不得受託擔任公司及金控母公司的委託書徵求人,這次新增規定,也不得接受徵求人的委託,代辦處理徵求事務。
張秀蓮還指出,委託書的統計驗證作業亦增訂公司應在股東會召集通知上,明訂委託書統計驗證的機構,金管會並得隨時檢查驗證作業。公司驗證委託書若違規,以該機構不得再辦理該公司的股務事務為懲罰。不過外界質疑罰責太輕,應該祭出投票表決權無效之處分,金管會表示會再衡量商議。
為避免徵求作業不公,張秀蓮表示,新增規定公司寄發委託書給所有股東時,不論以紙本或以電子文件傳送,都應在同一天傳送。
此外,為徵求更多委託書,股東會常以「高檔」的紀念品為誘因,導致股東會亂象更多;張秀蓮表示,修正條文中將明確規定公司發放股東會紀念品,應以公平原則辦理,甚至為維持股東會公平性,修法時也曾考慮希望股東會能不發放紀念品。不過,公聽會討論時有不同意見,認為取消紀念品會影響股東權益,最後以明訂應以公平原則發放,若有違規,金管會再調查處分。
張秀蓮指出,「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修正草案,已於今年1月2日召開公聽會,今日公布後將進行預告,經過預告程序後發佈,今年4月起進入旺季的股東會,將適用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