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案提送政院 勞委會盼速完成修法

2008/1/31 上午 10:33:17 /編輯部

攸關勞保年金制度的「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無法獲得月底結束任期的第六屆立法院通過,由於「屆期不連續」,勞委會重新整理在立法院審查時的「協商版」,提交行政院審議,希望新國會能儘速完成修法,讓勞保年金能與十月一日上路的國民年金同步實施。

勞委會勞工保險處處長石發基表示,這次勞委會提送行政院的勞保年金版本與勞委會最後在立法院提出的朝野協商版本一致,納入朝野共識意見。

他指出,國民年金十月上路,搭配的勞保年金若未能儘速通過,將影響勞工權益及勞保財務。基於勞保年金案的急迫性及時效性,將勞委會在立院提的協商版本報行政院審議。

石發基指出,勞委會依正常行政程序將此案送行政院審議,絕無「超高效率」,也沒有選舉考量。

勞委會送行政院的勞保年金版本的重點包括,配合國民年金,年金所得替代率為百分之一點三;開放「年金選擇權」,現已加保勞工及遺屬均有選擇一次請領失能、老年或死亡給付的權利;領取失能或老年年金不足一次金總額,遺屬可以領回差額,保證領回。

此外,年金給付採最高十五年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年金開辦時費率維持百分之六點五至百分之十一,第三年起,每兩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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