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二十)日釋出減稅利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在九十八年底全面落日後,將利用租稅減免全面取消所增加約1500億元來進行稅制改革,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將25%調降為17.5%,並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另外,將調降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最高級距將由40%降為37.5%,同時提高提高薪資、殘障及標準扣除額等。

在這項減稅方案獲得行政院會通過後,也將併同「產業三法」送立法院審議。由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將在明年底才全面落日,所以如果這項稅制改革順利立法通過,最快將在九十九年一月一日實施。財政部也預估,在全面落實這項稅制改革後,稅收每年將因此減少二十億元,但是經濟成長率將因此增加1.63%。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全面落日之『輕稅簡政』所得稅制改革方案」。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在會後記者會指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在九十八底屆滿後,相關的租稅減免措施將全面取消,預計將因此增加1400億至1500億元的稅收,政府也將運用在降低稅率、擴大稅基及簡化稅政方面。

在調降稅率方面,將把營所稅由現行的25%調降到17.5%,以及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張盛和指出,目前香港的營所稅稅率是17.5%,新加坡是18%,韓國及國法都將降到24%,所以如果台灣調降到17.5%,在國際上算是低的,此舉將有利吸引外資及增加國際競爭力。

另外,綜合所得稅稅率將調降,現行的五級稅率將依序調降0.5%到2.5%,其中,最高級距將由40%降為37.5%,依序30%降為28%,21%降為19.5%,13%降為12%,6%降為5.5%。

同時也將提高薪資特別扣除額,由現行的7萬8000元,調高為10萬元。殘障特別扣除額由現行的7萬7000元,調高為10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則維持每戶2萬5000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由現行4萬6000元調高到6萬元,有配偶者由現行9萬2000元調高到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