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2008.02.21
陳美君
一項商品可以賠掉銀行整個資本額,雖說可能是銀行員工「內神通外鬼」,但安泰銀從上到下的經營管理階層,其實責無旁貸,在決策、管理及風控的能力似乎也遠低於金融業的一般水準。現在新的經營層對徐慶鐘追究責任,看似對股東負責,但卻形成「三代同償」,一人受罪的特殊情況。
銀行的每項商品應是評估過損失率,甚至要嚴格核貸且事後追蹤管理,但安泰銀三代同償卻是一把撈盡消金市場上的最後一隻老鼠,把其他銀行的消金呆帳(或快成為呆帳的債權),攬在自己身上,在消金極盛期,安泰銀看似業績成長快速,但卻也是快速累積風險。
一項商品、一個消金經理搞垮了一家銀行,表面上看來,這經理可能內神通外鬼,寬鬆核貸,也可能讓許多詐騙集團有機可趁,用人頭來申貸,但實際上看來,是銀行整體鬆散的管理及不重視風控的文化,導致重大的虧損。
在安泰銀「三代同償」案子上,看到一個職位不算太高的「經理」,卻能輕易隻手遮天,徵信過程不落實,銀行卻毫無所覺,令人難以接受,最後賠掉股東的二百多億元。
「三代同償」導致銀行鉅額虧損後,當時在位的高層,未能及時檢討,使得涉有不法的員工,竟然還能「全身而退」,銀行及主管機關的顢頇令人匪夷所思。
也許是當初消金業務快速成長,各銀行急著搶占大餅,銀行由高層一層一層訂下的業務目標,讓各部門、各分行只管衝業績,高層也只看見業績成長率而自滿,就讓一個曾經讓安泰銀打響知名度的產品,最後成為鉅額虧損的敗家子,儘管承辦經理涉有冒貸、舞弊等罪嫌,在位的高階經理人,卻也無法免責,也該對安泰銀的股東負責。「三代同償、一人受罪」,銀行對於內部控制及放款事後追蹤管理的重要性,千萬不可等閒視之!
「後知後覺」尚能亡羊補牢,但「不知不覺」,就顯得當時在位的銀行高層,似乎和該員一樣,也有「管理未盡責任」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