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針對樂生、大麻、公共廣播 新世代政治問題 謝長廷虛答〉影音紀錄後續發生的大小事情與討論我有以下回應跟大家說明。但,我還是要先補個幹!

首先,我的寫作風格熟人都知道,我認為在一個邊緣的位置報導不需要去顧及平衡報導,反而是要給人觀點;面對一個有權有資源的總統參選人,如果再作平衡報導或全記錄就是變相為他宣傳。平衡報導與客觀全記錄是留給窮人、弱勢。就像那天,謝長廷說在乎樂生人權,我個人剪接處裡方式不以全記錄的技術呈現。公民影音資料庫也認同我個人處裡報導的觀點與方式。

但是問題來了,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是要提供報導技術還是提供記錄技術?如果面對一個階級、權力、資源與我們相仿的窮人、NGO、工會,訊息與傳播效果會很少會觸碰報導、紀錄兩個本質差異。換言之,我們去紀錄一群已經有階級觀點的窮人,而我們的階級觀點也與這群窮人相仿。過去我們一直這樣做訊息,紀錄與報導差異鮮少明確討論過。

針對樂生、大麻、公共廣播 新世代政治問題 謝長廷虛答〉的訊息以及衍生事件,正好碰觸到公民影音資料庫本身必須面對問題以及我個人如何定位自己身份問題。我是覺得他媽的矛盾,因為我他媽的面對一個很有資源的總統候選人謝長廷,他馬的他回答問題非常的廢!我需要把他那些虛應虎爛現場觀眾的廢話剪進去嗎?還是我他媽的要更後設一點,不只剪接出鏡頭裡面謝長廷的談話,順便把青年逆轉總部現場情形說進去。幹,我是他媽的順便描述逆轉總部那天很廢的情形,所以我加上一些文字註解:那是一場拉近年輕人的形象秀!

在這事件上,我的剪接技術原則後來就與公民影音資料庫的剪接技術原則抵觸:報導的原則、紀錄的原則;而,形象秀一詞是我個人報導原則出現的文字也與公民影音資料庫紀錄原則抵觸,因為那是我個人詮釋。畢竟我是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一員,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的訊息生產標準也是靠我們這些報導者跑線並討論出來。我們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的原則是呈現現場紀錄,並提供10分鐘以內的影像。在討論過後,我們作了修正,原影像保留,加入其它的活動內容,並且刪除「那是一場拉近年輕人的形象秀」個人主觀的評價。由於修改過後,外界有些疑問,公民影音資料庫討論過後,決定將修改前後的內容及文字呈現出來,把先前我剪出5分鐘的訊息(你說要報導或紀錄都好)再置於網路上,原始碼也串入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介面。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還原現場事實的10分鐘檔案,而我也還原我剪出的5分鐘觀點檔案。

最後…我想說,這些事件不是結果而是過程,報導也好、紀錄也好,最令我個人不解仍是外界對這訊息感冒,我想說,請把公民影音資料庫看作一個媒體!我們一直在做嚴肅的事情,也在嚴肅討論。幹!

原始影音檔案

原始link
http://video.google.com/videoplay?docid=-3573913556414772568&hl=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