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孟杰/台北報導

政院在四日通過就業保險法及兩性平等法修正草案,如果未來在立院三讀過關,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如果生育,最多將可領到二十多萬元。

勞委會指出,去年向勞保局請領生育給付的勞工約有七萬人,但兩性平等法在九十一年實施迄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人數僅一萬六千人,每年平均僅有三二○○人,顯示勞工除了因為經濟因素不敢請育嬰假外,也擔心假期期滿無法回復原來的工作。

儘管如此,勞委會樂觀的預估,一旦育嬰留職津貼正式實施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人數應該會增加,並可望大幅成長十倍,達到三萬五千人。

不過,根據政院版草案,由於該項津貼法源是就業保險法,職業工會投保者則因為並非就業保險法範圍,所以並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