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雪彗】
大選當前,政院受鐽震案風暴不斷擴大影響之際,針對遺贈稅條例「悄然」作成暫不處理的重大決策,頗耐尋味。其實,遺贈稅改革如「刀之兩刃」,動輒在富人與窮人間兩面不討好,政院只好以拖待變。
根據統計,真正會被課到遺產稅的死者只有區區少數,且大多數都是適用稅率在三○至五○%的中高所得者以及富人,政院若為替謝長廷政見買單,一刀切下去,結果不但無法面面討好,更無法確保選戰加分效果,因此副院長邱義仁才會斷然踩煞車。
遺產稅一般又稱「富人稅」,但多年來,遺產稅一年稅收才二百億元左右,因富人生前進行租稅規劃,死後課不到,加上每一百件案件中約只有五件會被核定需要繳稅,其餘皆免稅。
過去遺產稅案動輒有八、九成都會走向行政訴訟,與國稅局纏訟不休,增加徵納雙方很大成本,現實迫使遺產稅非改革不可。從前幾年起,無論挺綠或挺藍企業財團,不斷向陳總統進言,應大力調降遺產稅率,以吸引企業海外資金回流,港、星等鄰國皆降為零就是一例。
但,遺產稅最難的是,不在爭論稅收多寡,而是要在顧及與鄰國競爭力同時,更要追求社會公平正義。但稅率究竟要降為多少,才能兼顧社會正義?平衡點的基準線該劃在那裡,才能面面討好?若沒有實證研究與週延配套規劃,在大選前倉卒劃下一刀,恐會立即招致中低所得及受薪階級選民唾棄,只怕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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