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 http://pyrb.dayoo.com/html/2008-02/29/content_112367425.htm
2008年02月29日
来源:番禺日报
作者:丁山海

本报讯 (记者丁山海)昨天下午,我区在大石街文化广场召开严厉打击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巡回宣布处理大会,对石某、彭某翠(女)等5名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见图,黄国宏摄),对殷某明、吴某勇等8名非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理。我区还将于2月29日和3月3日继续在化龙镇和和石碁镇召开严厉打击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巡回宣布处理大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简锡波参加了会议。
2月13日上午11时许,我区某鞋业有限公司的员工约400人因老板欠薪问题再次结队经石北大道、105国道准备到广州市政府信访。期间,石某、彭某翠(女)、石某志、王某、张某印等人站在洛溪大桥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造成过往车辆无法通行,交通堵塞长达三小时。因其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经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石某、彭某翠(女)、石某志、王某、张某印等五人以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予以逮捕。
2月20日14时许,化龙镇某手袋厂员工殷某明、李某正、胡某宽等3人因为要求厂里加工资及厂里打卡不合理的问题,伙同他人在手袋厂门口无理阻拦该手袋厂员工入厂正常上班,严重扰乱了该手袋厂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番禺区公安分局于2008年2月21日决定对殷某明、李某正、胡某宽等3人行政拘留10日。
2月25日上午9时许,石碁镇某公司员工因劳资纠纷问题纠集约90余人去区政府上访,石碁派出所接警后到场维护秩序,吴某勇、王某军、邹某华、马某(女)、胡某星等7人不听现场警察劝阻,(下转第三版)
http://pyrb.dayoo.com/html/2008-02/29/content_112367415.htm
(上接第一版)并带领其他人强行冲越民警组成的警戒线,沿着清河路行进,并造成交通堵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番禺区公安分局于2008年2月25日决定对吴某勇、王某军两人行政拘留10日,对邹某华、马某(女)、胡某星3人行政拘留7日。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简锡波在会上讲话时强调,区委
、区政府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利益、合法诉求,但是如果厂企员工的合理诉求,通过堵路、堵桥等不合法手段来表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对扰乱、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政府绝不容忍,绝不手软,坚决维护社会的稳定。广大务工人员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能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却反过来采取非法的途径和方式,去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發表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