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8.03.06 04:08 am
台灣都市更新公司剛完成第一階段募資,恐將面臨「凍結」的命運。立法院財委會昨(5)日決議,要求台灣金控等公股銀行在未經立法院同意前,不能投資都更公司。財政部長何志欽表示,將尊重立法院決議。
財政部次長劉燈城說,公營行庫的投資必須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查;立法院不同意就不能投資。經建會希望公股金融機構投資都更公司9%股權;但金控法規定,非金融事業的投資最多只能投資5%,因此台灣金控日前提報財政部的是投資5%股權。
但經建會認為,剩下的4%仍需公股金融機構出資參與,要協調其他公股金融機構投資。現在台灣金控投資5%都無法獲立法院同意,會否影響都更公司的籌設,備受關注。
經建會規劃,台灣都市更新公司股東結構由民股占51%、公股占49%。公股由國發基金投資24億元、持股40%,公股金融機構投資9%。台灣金控日前董事會通過投資3億元、持股5%。
財委會昨天請財政部、公股金融機構作業務報告,公股金融機構參與投資的都更公司,成為質詢焦點。立委林德福、賴士葆、盧秀燕及費鴻泰等人批評都更公司是鐽震案的翻版,政府持股49%,立法院完全管不到,這是逃避立法院監督,質疑有官員為政黨輪替後找出路、脫產。
賴士葆表示,目前民間都更公司多達30家,國發基金是專門投資民間無法興辦的事業。都更公司的資本額高達60億元,台灣金控雖出資3億元,但其實已可單獨成立一家都更公司,因為目前民間都更公司的資本額,最多也不過1.4億元。
立委要求都更公司必須暫停4月底的建商遴選,以及5月1日的掛牌計畫。財委會更通過立委提案,要求公股銀行未經立法院同意前,不得參與都更公司的投資。
【2008/03/0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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