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工讀生 誰來保障?

2008/03/07

陳嘉雯/嘉義水上(研究生)

 三名花蓮教育大學鄉土文化學系教授和研究生,因受委託進行文化普查研究,一名研究生不小心摔進四公尺深的碉堡內身亡。這個事件也摔出近來受到各界爭論研究機構、大專院校「專案研究助理」以及校內工讀生是否應納入勞基法保障的問題。

 原本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勞委會正式公告公務機關臨時僱員將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享有資本工資、法定工時、勞健保、勞退金等法定保障,然因各校認為適用勞基法後會加重財政負擔而向行政院施壓,行政院已於二月十五日跨部會會議中指示勞委會排除公立大專院校校內工讀生與專案研究助理適用「勞基法」。

 這麼一來,校園內這群「學術勞動者」又再度陷入因在法律上定位不明,造成勞動權益長期未受保障,甚至最基本擁有被投保勞健保的權利都被剝奪。結果,若因「學術勞動」而發生如上述案例的職業災害時,卻無法透過社會保險獲得保障,工作上的風險只能由自己承擔。

 筆者以為政府於高教預算的減少與大專院校數目毫無控管所造成財務吃緊之因,實不該由數萬校內工讀生與研究助理承擔國家錯誤政策的惡果。期待政府能提供一個安全、保障的學術工作環境,而非淪為剝削校園工讀生與研究助理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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