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殺一樓一性工作者的冷血行兇事件再次發生!雖然在本港從事一樓一性工作並非違法,人身安全亦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訴求;可惜在現行法例規管下,一樓一僅能以近乎孤立無援的形式經營,形同「迫死」性工作者!本會促請律政司司長及保安局局長立即開展有關「賣淫」及「賣淫場所」的修訂法律程序,容許性工作者以「一樓二」的形式經營業務。
一樓二非刑事化
根據本港法律,無論是賣淫(prostitute)、或性服務消費者,都不會因為其身份或因提供或取得性服務而觸犯刑事罪行。出售性服務本身是一種「沒有受害人的罪行」(prostitution as Victimless crime),成年人自願出售性服務以獲取利益,顧客從中得到性慾滿足,其實是一種公平確切的交易,並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傷害。基於保障人身安全,及同業間守望相助,以達至防止罪行的目的,我們建議當局立即修訂有關法例,容許「一樓二」經營非刑事化。長遠而言,當局應該檢討現行的法例,研究「一樓二」非刑事化的可行性,以有效改善性工作者的工作環境,保障該行業從業員的安全。
盜竊搶劫無日無之
根據本會於2007年的「香港女性性工作者職業安全調查」,成功訪問113名性工作者,她們經常面對強迫發生性行為(25.7%)、行劫(14.2%)、恐嚇(13.3%)、被使用暴力(13.3%),甚至性命威脅,可惜八成均表示不會報警,以免揭露性工作者的身份。「一樓二」是其中一項可行的建議,讓性工作者互相照應,相信對於防止罪行具有正面的作用。
性工作者成被殺目標
現時,經營俗稱「一樓一」業務的性工作者並不犯法,可惜由於社會對性工作的歧視,「一樓一」以近乎孤立無援的形式經營。正是由於性工作者面對的歧視,社會地位低微,世界各國均不時出現針對性工作者的連環殺手,在香港「妓女殺手」命案每年均有發生,謀財害命的背後,正反映出一樓一的工作毫無保障,性工作者為生活所迫卻又不得不繼續經營的兩難情況!
我們要求:
1. 當局立即修訂有關法例,容許「一樓二」經營非刑事化;
2. 檢討現行法例,特別在基於成人雙方自願之性行為不應受社會約束,盡速研究撤銷「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的罪行,以有效改善性工作者的工作環境,保障該行業從業員的安全。
發起團體:青鳥
青鳥於1993年成立,為關注性工作者權益的本地團體,堅持性工作是工作,以非刑事化為目標,爭取性工作者權益。 http://www.afro.org.hk





民主國加以民為主以人為本
販賣人口集團財力能使人賣掉良心為其工作
民主國家與共產國家都重判販賣人口罪犯
台灣是販賣人口罪犯的天堂
台灣如果賣淫除罪等於台灣的女人任隨販賣人口集團捉去賣
男人用錢租女人當玩具就該罰重金
販賣人口罪犯不把人當人就該判重刑
你北七阿
你是有做過田野調查嗎? 還是你是自己平空亂想像的?
笑死人 連自願賣淫跟被販運的差別都搞不懂
還在這邊鬼扯一通
如果真的要講人口販運
台灣最大的人口販子就是中華民國的藍綠政客
民生經濟稿的亂七八糟
害很多人要下海去賣淫自力更生
這才叫逼良為娼
罪該被判刑的是這些藍綠爛政客
然後就是你這個搞不清狀況然後亂講一統的傢伙
美國日本英國都抗議台灣是販賣人口最大的出入國與轉接站
台灣勵馨創辦人是一名修女她曾冒險救雛妓
我們台灣人多數是沒道德勇氣是最低道德靜悄悄
前不久有大陸女人被騙來台灣就是被強迫賣淫她大罵台灣是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
台灣女人被販賣人口擄去強迫賣淫有的被救出時對警察說她是被販賣人口擄去強迫賣淫就是不敢出面控告唉人在台灣 啊販賣人口集團要再強擄她是很容易的事
這幾年有道德良心的警察掃黃
販賣人口集團正積極爭取賣淫除罪
美國是罰賣淫罰買淫
台灣只罰賣淫不罰買淫是鼓勵買淫使台灣成為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
台灣 如果不捉賣淫等於鼓勵人多多加入人口販賣集團嘿嘿用暴力就有暴利又不會被警察捉唉唉台灣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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