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外勞?曬黑 被請進警局

【聯合報╱記者葉英豪/桃園報導】2008.04.04 04:27 am


從事街口廣告散發的潘姓婦人,因身材瘦小,肌膚曬得黝黑,三度被警方誤認是「逃逸外勞」,難過不已。
記者葉英豪/攝影

中低收入戶潘姓婦人為貼補家用,從事廣告派發工,皮膚曬得一身黝黑,從2月起接連3次遭桃園警方與保安隊誤認為「逃逸外勞」,還兩度被帶進派出所盤查,氣得哭成淚人兒。

她邊擦眼淚邊操閩南語說,她不求警方給她任何道歉,只希望警方知道經濟不景氣許多「甘苦人」需要上街頭工作才有飯吃,警方千萬勿以「膚」取人,帶有「色」眼光來打擊犯罪。

縣警局局長林德華對此深表歉意說,在事證不明確下,許多員警確實會採取「目測」法來打擊犯罪,對潘婦所造成的不尊重,將要求所屬員警執勤時,應採取尊重的「態度」與「口吻」,讓接受盤查者不致產生「不安」或「不適」。

「難道為工作曬黑肌膚,就要遭警方侮辱與歧視…?」潘姓婦人回想起自己三度被警方「誤認」為「逃逸外勞」盤查時,忍不住哭倒在縣議員萬美玲肩上。

她說,婚後從屏東和丈夫到桃園打拚,因老公工作不穩定,為讓兩個兒子能順利完成學業,她都從事廣告派發工作貼補家用,但從農曆過年前起,被誤認成「逃逸外勞」卻接連而來,第一次她到桃園市龍安街買菜,遭員警「懷疑」攔下來詢問「有沒有帶身分證」?她回應「買菜幹碼帶身分證」,竟被帶回派出所清查。

潘婦說,當時還不知是因肌膚黝黑被當成「逃逸外勞」;第二次再到龍安街夜市購物,又遭警察攔下來盤查「身分」,才知員警見她身材瘦小、一身黝黑,認定她是「逃逸外勞」。

她說,原以為「外勞」惡夢從此結束,想不到前天下午她去接小孩放學時,又有一輛巡邏車「尾隨」到校門口,一開口就門口「妳是不是逃逸外勞…」、「身分證拿出來…」。因沒有帶身分證,她將身分證字號背給員警查詢時,員警還數落說「哪知道是不是故意背來應付警察盤查的」,令她難過不已。

潘婦拿出身分證說,她的肌膚原來也是很白嫩,是因家境不好才上街工作,難道肌膚曬黑一點,就要遭警方當成「二等公民」不公平的「看」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