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無罪!人權鬥士胡佳無罪!

八月北京奧運在即,中國政府不但未善盡改善人權之承諾,反而更加嚴厲打壓境內異見人士。中國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十三法庭,於4月3日早上公開庭審,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將維權人士胡佳先生判刑三年半。根據判決書內容,中國政府竟僅憑胡佳在網路上發表的幾篇文章,及接受境外媒體訪問的內容,即將胡先生判處重刑。更令人關切的是,胡先生的案件不是個案,近年來,中國政府違反言論自由,大興文字獄,案例已不知凡幾。

四月七日,正值鄭南榕先生為捍衛言論自由焚身殉道19周年,台灣公民社會正爭取將這一天訂為台灣言論自由日。言論自由乃普世價值,我們在紀念鄭南榕先生殉道的同時,也要再度公開呼籲中國當局兌現申辦奧運時的莊嚴承諾:改善人權!我們支持胡佳先生繼續上訴,並要求中國政府允許胡佳先生儘速保外就醫。我們希望類似的案例不再出現,中國政府應立即落實對言論自由及其它基本人權的保障。

敬邀媒體蒞臨採訪!

【時間】2008年4月7日(星期一)上午10時
【地點】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會議室(台北市松江路90巷3號7樓)

【預計出席團體代表】
黃 默教授(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主任)
葉博文先生(鄭南榕基金會.董事)
魏千峰律師(思與言雜誌社.發行人)
林峰正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高涌誠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
周富美女士(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執行委員)
蔡季勳女士(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
孫友聯先生(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
停車資訊:
若開車,可停在司改會斜前方的長安國小的地下停車場,由市政府營運,4/3 ~ 4/10一週停車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