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與傳播學生鬥陣等四個媒改團體,自3月12日發起「推動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連署反置入性行銷運動」,今年3月18日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於選前3月18日簽署後,馬蕭競選辦公室於4月18日正式函覆給記協,表示將於5月20日就任後,責成行政院落實馬蕭競選期間提出關於反置入性行銷之政見。
記協於二十三日傍晚發表新聞稿表示,根據馬蕭回函表示,對於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四個媒改團體積極推動「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理念,甚表認同。在馬蕭「新世紀台灣人權宣言」中提出理念一致的主張;也就是承諾:「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置入性行銷;不得從事含有政治目的的政令宣導;政府廣告預算應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機制,不得偏好特定政治立場媒體,徹底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
聲明中提及,對於馬蕭政見中的「所謂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仍存有質疑,因其字裡行間仍有操作空間,並呼籲馬蕭執政後應杜絕任何型式的新聞媒體置入性行銷,而非以「非政治目的」為口實模糊媒改團體的主張;未來政府的政令宣導也應以購買廣告時段、廣告版面或召開記者會方式呈現,而非花錢購買新聞時段或版面。
對此,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馬蕭辦公室簽署的內容,並不是直接回應四個媒改團體所提出的主張,回函中也對政治性的置入性行銷留下很大的空間,無法界定,馬英九陣營迄今無法提出更大的傳播政策,包括公廣集團、有線電視壟斷、政府資訊公開等問題,都不在其傳播政策中,但這些卻是嚴重影響台灣媒體的重要課題,值得執政者深思。
此外,記協指出,雖然馬、蕭總統、副總統親筆簽名是遲來的承諾,但仍給予肯定;未來媒改團體將展開更積極的行動,除繼續推動修法外,將持續扮演推動與監督角色,要求政府、企業廣告主與媒體老闆不得再進行置入式行銷,並要求政府、媒體共同改革與落實以下三點訴求。 一、政府所進行的政令影像、文字宣導,必須與媒體之「新聞」做明確的切割。 二、政府所進行的政令文宣,不得變相以座談會、專題報導及任何新聞形式呈現,而是回到廣告形式,並須明確加註:「廣告」、「政令宣導」等字樣。 三、媒體負責人、主管不得再要求旗下新聞從業人員採寫、製作置入式行銷的新聞、新聞專題、新聞節目等違反新聞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