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拉薩動亂 6僧侶判重刑

2008/04/30

亓樂義/綜合報導

 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廿九日上午,公開宣判「三一四」拉薩動亂中的十七名被捕者,分別判處其三年、廿年有期徒刑乃至無期徒刑,其中六名僧侶被判重刑。官方媒體稱,這是拉薩三月十四日動亂發生以來,拉薩當局首次對暴力事件中的部分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美聯社》指出,在十七名罪犯人當中,有一名僧侶被判處無期徒刑,理由是他率眾十人,破壞地方政府辦公室,焚燒商店並攻擊公安。這十人中,有五人是僧侶,其中二位各被判刑廿年,其餘三人分別被判處十五年徒刑。

 據大陸中央電視台報導,宣判大會從廿九日上午九時卅分開始,約有二百人旁聽,包括拉薩的僧侶、醫護人員、居民等社會各界民眾和媒體記者。

 按中共官方統計,拉薩「三一四」動亂事件造成十八位平民和一名警察死亡,另有三百八十二位民眾和二百四十一名警察受傷。

 在這個舉世矚目的動亂事件中,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二億四千四百多萬元人民幣,共有七所學校、五家醫院和一百廿處民居被焚毀,九百零八間店鋪被洗劫。

 四月九日,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向巴平措透露,當局共逮捕四百零三名涉嫌參與騷亂事件的滋事份子,其中三百六十二人係主動自首,而整個事件被拘留的人一度高達九百五十三名,不久當局釋放其中的三百廿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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