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據報導,中國廣州市今天起加強保護勞工,任何人因參加工會而被辭退的話,將可獲兩年薪酬的賠償。

 「南方都市報」報導,廣州今起實施的工會法有了上述規定。

 規定指出,職工因依法組織、參加工會而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得的報酬。

 而職工本人不願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單位給予職工本人上年年收入兩倍的賠償,並依法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